北京18名中小学教师获评“教授”
2013年11月14日 09:59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近日,记者从市教委获悉,经过近一年的申报、审核、答辩等程序,北京市首批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名单出炉,北京四中校长刘长铭等18位中小学教师成为首批拥有“教授”职称的教师。
根据市人社局统一部署,去年12月起,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率先在西城区、朝阳区和通州区3区试点,共涉及35149名中小学教师。此次改革打破了实施20多年的中小学职称评价体系,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同时,将中学和小学教师职称等级最高均设置到正高级。改革后,试点区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将统一设置为正高级、高级、一级、二级、三级教师。职称级别的评价标准包括教书育人、课程教学、教育教学研究、影响力、学历经历等5方面。
据悉,今年3个试点区完成职称评审试点工作后,北京市将按照人力社保部、教育部统一部署,在全市推行职称改革。(记者张灵)
【编辑:朱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