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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评“校园女神”发奖金 评论:商业营销错位

2013年11月21日 13:25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谁是校园女神?”近日,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内一张校园活动横幅吸引了不少同学的关注,活动方表示将评选出“校园女神”,并发放5000元作为奖学金。活动一经宣传,便引发了不少质疑。(11月20日《南方都市报》)

  王传涛:“女神奖学金”一出,板砖几乎占满了电脑屏幕。有论者言,“学校是比学习和学术的地方,大学里不比成绩,不比学术,却比起化妆和相貌来,大学精神何在?”更有论者云,“大学里应该多一些学术诱惑,少一些女神诱惑”……看来,“女神奖学金”注定要被口水淹没了。

  李冰洁:“女神奖学金”之所以引争议,一者,评选标准太离谱,据评审团介绍,“女神”的标准仅仅是综合参赛者的妆容气质与妆容而最终评定;二者,评选过程只关商业,拿面膜,并请现场的专业化妆师化妆,免费拍闺蜜亲密照,无关励志;三者,评选结果,即拿奖学金的理由,是“长得好看”,而不是“品学兼优”。

  刘昌海:我们并不反对商家以各种合法手段进行营销,但纯粹的商业活动最好还得注意场合。尽量不要在大学校园进行,更不要打着“校园女神”和“奖学金”的旗号。而且,既然学校的承办方也认为“此次活动商业气息太浓,对同学们存在一些宣传上的误导”,自己并不认同,一开始就应该予以拒绝,而不是任其随意操作。

【编辑:白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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