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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大学生绑架杀害同校女生一审被判死刑

2013年11月26日 11:19 来源:陕西日报 参与互动(0)

  11月25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位于西安的陕西某高校在校大四学生孙晶磊绑架并杀害同校大二女学生倪某某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开庭审理,西安科技大学、西北政法大学数十名师生参加了旁听。

  被告人孙晶磊与被害人倪某某均系陕西某高校在校学生。2012年初,孙晶磊因缺钱,决定绑架杀害倪某某后勒索钱财,并选择了作案地点,准备了作案工具。同年3月24日22时许,孙晶磊以搬东西为由将倪某某骗至学校附近的草店村一民房内,趁倪不备,用事先准备好的布条勒住倪的脖子,双手紧扼倪的颈部,致倪当场死亡,并抛尸于草店村郑西高铁高架桥下废弃的民房内。3月26日,孙晶磊冒充学校老师与倪母联系,谎称倪遭遇车祸,让家属准备手术费用,并赶至西安。3月27日,孙晶磊再次短信联系倪母,称倪被绑架,并索要赎金8万元。当日,公安机关将孙晶磊抓获。

  西安中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孙晶磊以勒索财物为目的,预谋绑架并杀害被害人倪某某,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且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判处被告人孙晶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后,被告人孙晶磊不服,提出上诉。二审鉴于控辩双方对一审判决认定的案件事实均不持异议,庭审重点围绕本案的定罪量刑问题进行了审理。

  休庭后,针对这起在校大学生所实施的严重暴力犯罪案件,省高院刑三庭法官与旁听的学生进行了互动交流。学生们纷纷表示,通过庭审使他们对法律专业知识、对司法审判活动有了更为直观的了解和深刻的理解。另一方面,本案所反映出来的大学生应如何树立正确的恋爱观、消费观及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严格管理等问题也值得人们深思。 (广文革 王 勇 程晓杰 记者 李燕萍)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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