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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教师惹“情面官司” 为朋友担保成被告

2013年11月28日 09:31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南雄市人民法院连续审理多宗担保纠纷案

  昨日,记者从南雄市人民法院获悉,今年以来,该院共审理了16宗由教师担保的经济纠纷案,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教师作为担保人的案件存在诸多共同的突出问题,亟须引起教育部门关注。

  为朋友担保成了被告

  南雄市某乡镇中学的孔老师为一个做生意的好朋友进行担保,向银行贷款3万元。不料到了还款期限,贷款人却没及时还款。几经催促仍不见效,银行便将贷款人和作为担保人的孔老师一起告上了法庭。而该名贷款者不仅没有还款,就连自己和孔老师同被起诉的事情都隐瞒了下来,缺席了庭审。法院宣判后进入执行程序时,依法冻结了孔老师的账户,孔老师这才知道自己作为担保人被朋友“连累”一事。

  无奈之下,孔老师只好自己为这个“老赖”朋友垫付了8000元。事件几经周折,孔老师在教学、生活都受到严重影响之下,才找到了借款者,催促其尽快向银行还款。

  无独有偶,孔老师的同事刘老师,也是为自己的朋友向银行贷款时进行了担保。还款期限到了之后,该朋友消失了。无奈之下,作为担保人的刘老师只好与银行达成还款协议,从自己的工资中每月扣除1500元为这名朋友还款。

  被传唤有压力影响教学

  据了解,南雄法院在审理债务案件过程中,经过分析,发现教师作为担保人的案件存在一些共同特点。多数教师是碍于情面为人担保。当借款人无力偿还时,需要作为担保人的老师承担担保责任时,他们才后悔莫及。担保教师接到法院的开庭传票、执行通知或冻结、划拨银行存款的民事裁定书后,思想压力大,影响了学校的正常工作和教学秩序。

  南雄市教育局向各中小学校下发通知,要求各教师谨慎担保,对已经成为担保人的教师,要求其积极寻找并催促借款人如期还款,以免除自己的担保责任。(记者 卜瑜 通讯员 汪次安 叶贤斌)

【编辑:白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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