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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院校招生划出四条“红线

2013年12月04日 10:57 来源:山西晚报 参与互动(0)

  今日(3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公布了我省2013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规定,12月5日志愿投档正式开始。我省给招生院校招生划出四条“红线”,招生院校绝对不能触碰,同时还公布了各阶段的录取工作安排。

  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各院校要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全程公开,信息透明,自觉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要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不准”。“六公开”的主要内容是: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和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六不准”即: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四条“红线”

  ●严禁院校委托中介机构(包括函授站和教学点)或个人(包括在校教师和学生)代理招生。要统一以主办院校的名义统筹开展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所属函授站和教学点转移、下放招生录取的职责和权利。

  ●严禁院校通过中介机构(包括函授站和教学点)或个人(包括在校教师和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各院校要将录取通知书直接寄送给考生本人,不得由函授站、教学点等机构或个人转交。有条件的院校要制作带有考生电子照片的录取通知书。

  ●严禁院校超出规定的项目及标准向学生收取费用。

  ●严禁由中介机构(包括函授站和教学点)或个人(包括在校教师和学生)替代新生报到,各院校要严格进行新生入学报到资格审查。录取新生报到时,须由本人持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和录取通知书到校本部报到。各院校要使用考生电子档案信息核对报到新生所持证件及本人进行对照,严格防范冒名顶替等违纪现象的发生。如发现证件与电子档案信息或本人不符等情况,要暂缓为其办理入学手续;同时报省招考中心进行核实,如确系冒名顶替,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取时间

  12月5日高起本、专升本19时后一志愿、二志愿投档;

  12月6日高起本、专升本录取。高起本录取,18时结束。网上公布缺额,19时后征报志愿;

  12月7日高起本网上征报志愿,18时结束。高起本征报志愿、高起专一志愿和二志愿19时后依序投档。网上公布缺额,19时后征报志愿;

  12月8日高起本征报志愿录取;专升本网上征报志愿,18时结束。专升本征报志愿19时后投档。网上公布缺额,19时后征报志愿;

  12月9日专升本征报志愿录取。高起专网上征报志愿18时结束,19时后投档;

  12月19日高起本缺额计划先投档(19时后)。专升本、高起专缺额计划投档(19时后);

  12月20日专升本、高起本、高起专录取(18时结束)。网上公布缺额,19时后征报志愿;

  12月21日专升本、高起专网上征报志愿,18时结束。专升本、高起专征报志愿19时后投档;

  12月22日专升本、高起专录取,18时结束。(记者 王冠兴)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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