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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城市陷"择校热"恶性循环 偏远山区"后继无师"

2013年12月25日 09:31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23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作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从整体上看,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得到了较好落实,义务教育迈入了从“有学上”到“上好学”、从“两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攻坚”到“质量提高”的历史发展新阶段。

  报告指出,各级政府实施义务教育法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新的成效。具体体现在:首先,经费保障政策成效显著。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大幅增加,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效实施,义务教育办学条件迈上新台阶。其次,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新进步。教职工编制管理制度逐步健全,教师工资待遇不断提高,教师补充、培训机制进一步完善。再次,均衡发展取得新进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机制开局良好,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范围持续扩大,特殊群体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明显改善。第四,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教育质量评价机制不断改进,德育工作贯穿学生教育的全过程,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化。

  大中城市陷“择校热”恶性循环

  关于检查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指出,义务教育在城乡、区域、校际、群体之间仍不均衡。总体看来,教育均衡的现实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存在着强烈反差,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尚未能有效解决。国务院教育督导机构应就一些大中城市群众反映强烈的择校问题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并督促当地政府制定相应限期整改措施。

  报告指出,从学校看,不同学校间水平相差较大。社会公认的重点学校长期积累的名牌效应仍然存在,学校之间在办学条件、师资配备、教育质量、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差距显著。在一些大中城市,存在着招生不规范、择校热等问题,造成“不均衡—择校—更严重的不均衡—更强烈的择校”的恶性循环,引起群众强烈不满。

  为此,报告建议,应进一步增强全社会贯彻义务教育法的意识。保证学生就近免试入学是政府的法定职责。督促地方政府要依法科学合理地设置学校,合理规划学校的服务半径和办学规模,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免试入学,这是保证义务教育法顺利实施的必要条件。

  偏远山区面临“后继无师”困境

  在一些寄宿制学校,教师白天上课当老师,早晚值班“做父母”,长年超负荷工作,身心疲惫。这是关于检查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中提到的当前农村教师队伍面临的困境。报告指出,一些边远、艰苦地区经常完不成教师招聘计划,农村骨干教师流失普遍,偏远山区学校面临着“后继无师”的困境。

  此外,报告指出,一些地区还存在低薪聘用代课老师的现象。目前,全国有20多万名代课教师,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工作在农村学校和教学点,工资收入水平低于在编教师,有的甚至不足在编教师工资收入水平的一半。

  对此,报告建议,要扎实推进农村教师队伍建设。要努力造就高素质专业化的农村教师队伍,为农村教育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一要全面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构建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二是尽快出台城乡统一的教职工编制标准,切实保证农村学校需求。三是制定优惠政策,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任教。四是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补充和培养机制。五是促进区域内师资均衡配置。

  建立全国统一中小学学籍系统

  关于检查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指出,要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城镇户籍的适龄少年儿童享有同等待遇。

  报告指出,特殊群体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明显改善。落实“以输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推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城市公平接受义务教育。各地把留守儿童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探索建立社会关爱服务机制,使学校成为留守儿童温暖的家。中央支持新建、改扩建特殊教育学校1182所,加大对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的保障力度。

  但报告同时指出,从群体看,特殊群体教育保障水平还不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还没有全部纳入输入地的财政保障和教育发展规划,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还存在不少困难。由于父母不在身边,亲情和家庭教育的缺失,留守儿童在安全、学习、情感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特殊教育仍是薄弱环节,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低于普通儿童,辍学率高于普通儿童。2012年,到城区小学就读的农村学生达到1035万人,生源流动使城区出现校舍不足、师资紧张、大班额等问题。全国22%的城区小学,21%的镇区小学班额在56人以上,影响了教学质量。

  对此,报告建议,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中小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教育部门和学校能准确掌握学生流动的真实情况,为学生入学、转学提供便利,为科学配置资源提供数据支撑。要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尽快启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更多更好的受教育机会。

  将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

  关于检查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指出,应在研究分析学龄人口变化、人口流动等因素的基础上,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区域、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报告指出,要完善办学标准。坚持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防止建设超标准豪华学校。要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规律,研究确定学校规模,指导地方制定适合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办学标准。

  报告还指出,科学调整学校布局。农村学校布局调整要严格执行撤并程序,办好必要的村小和教学点。要督促地方政府关注城区学校建设,依照“城乡发展一体化”的理念,根据学龄人口的增加,建设新校,扩建老校,切实化解大班额等问题。

  加大对农村寄宿学校支持力度

  关于检查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指出,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大幅增加,办学条件迈上新台阶,在中西部农村的很多地方,“最好的建筑在学校,最美的环境在校园”得到群众的公认,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仍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仍应优先保障义务教育,健全各级政府义务教育经费分担机制,进一步明晰中央和地方的教育事权和财政支出责任。

  报告指出,检查组在地方了解到,在实施校舍安全工程时,一些地方政府以借贷方式筹集资金,在完成“普九”化债任务后又出现新的负债。从目前情况看,要全面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还需要更大的投入,地方财政压力很大。此外,审计署2012年审计的27个省1185个县的12533所寄宿制学校中,有13%的学校存在“大通铺”或两人一床现象。

  报告建议,各级政府要保证学校标准化建设资金,按照“保基本、补短板”的要求,加大学校标准化建设投入力度。要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建立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对农村寄宿学校的支持力度,确保其正常运转。要切实加强经费使用管理,严格执行预算,逐步建立从中央到地方、从预算编制到决算全过程的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使用信息公开及监督机制。

  学校要把体育课真正还给孩子

  关于检查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指出,义务教育要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要高度重视青少年体育课和课外锻炼,学校要保证学生体育锻炼时间,把体育课真正还给孩子。

  报告指出,要积极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切实扭转单纯以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评价中小学教育质量的倾向。使儿童少年在增长知识、培养品德的同时,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充满活力。

  报告强调,义务教育阶段要坚持立德树人,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使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欠发达地区控辍保学任务艰巨

  关于检查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指出,在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尤其是边远、贫困及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初中辍学率较高,有的地区超过10%。

  报告指出,辍学的主要原因有:极少数是因贫辍学;多数是学生随家长工作地区变化而流动,未能及时转学;一些地区在学校布局调整后,低年级学生因上学路途远而辍学。还有一些学生家长认为继续让子女读书升学不如早务工赚钱;一些学校教学水平低,学生因厌学而辍学。此外,报告还指出,有的地区“普九”质量不高,学生达不到初中毕业应有的学业标准,应当引起重视。(记者朱宁宁)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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