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3天内2名17岁少女产子 两人曾上同一学校(3)
三天内,沈阳市旅游学校两名17岁女生生子。一名在该校院内包工程的工人颇有微词。
“晚上在学校里比较黑的角落,总能看见一对一对的小男生小女生在一起。”这名师傅说,他在校外还经常能看见一些旅社给学生发小广告,“住宿10块、20块的,那些人还喊‘住宿就有车接有车送’。”
昨日17时30分许,学生放学时间,记者看到门口一名男子正在发小广告,上面写着“订房卡”三个大字,下面写着“住某某旅社,学业有成,事业有成”。
当被问到“旅社都是什么人住”时,男子马上说:“环境肯定安全,你放心。”
“大多数都是附近学校的学生。小男生小女生一起,年龄都不大。”该男子指着沈阳市旅游学校,压低声音说。
记者看到,在沈阳市旅游学校大门前聚集了20余名青年,两名男青年在被学校门前人员拒绝入校后,从学校东侧一处砖墙跳入学校内。期间没有学校管理人员巡查。
现象
周边旅店称多数是学生来住宿
一名未成年学生经历与人发生性行为、怀孕,到偷偷把孩子生下,这期间曾经历好几个关口,但到最后可谓关关失守。
对此,沈阳师范大学社会学教授王立波表示,此类事件的发生,最重要原因是父母教育的缺位。
“如今的年轻人因为生活在独生子女家庭,普遍存在生理成熟早、心理成熟晚的特点。另外,很多孩子离家上学,当今社会里,孩子们接触到的信息杂,面临的诱惑也多,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对孩子性方面的教育仍然停留在传统的‘不好意思’的层面是不行的。”王立波说,更应该教育的是当今的父母,父母总是更关注孩子的学习,但是忽略了如何做一个好女孩(或好男孩),怎样接触异性,如何设计自己的将来等等,“在孩子十一二岁时,父母就应该开始对其进行此方面的教育。”
其次,王立波认为,学校的教育也应进一步完善,比如开设生理卫生课程,教育孩子如何保护自己,以及一旦发生意外应该如何应对、如何处理等。
观点
专家:父母教育缺位是重要原因
住校学生在校期间产子,学校是否存在监管上的问题?记者咨询了辽宁诚铭律师事务所王澍律师。
王澍表示,事件涉及学生在寄宿学校生活期间发生问题,当事学校对学生监管及教师对学生日常管理出现问题,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年满14周岁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涉事学生对于初生婴儿置之不理,其行为涉嫌遗弃;如果涉事学生向婴儿口中塞入卫生纸的行为属实,情节严重的,其行为涉嫌故意杀人。
王澍强调,婴儿生命受法律保护,任何人都没有权力结束初生婴儿的生命。该事件反映出社会问题,作为学校要对所有学生负责,学校对学生有监管责任;同时当事女孩对自己身体不爱惜,对于生命淡漠,缺乏应有的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