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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手拿保证书派出所门口罚站 网友:太夸张

2014年01月02日 14:32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浙江台州一10岁小女孩,因几次偷拿家里的钱买垃圾食品,被父亲发现,让她写下“如果我再偷钱买东西,就去派出所永远不要回来了”的保证书,并把她送到派出所门口让她和警察叔叔说清楚。女孩不敢进去,就在派出所台阶上站了1个多小时。(现代金报)

  【微点评】

  @上海网友:太夸张了吧。

  @河北网友:当家长的不能放任自己给孩子贴“偷”的标签。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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