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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字典里不应有“差生”二字

2014年01月03日 15:16 来源:济南日报 参与互动(0)

  东莞大朗水霖学校初中部学生日前爆料称,学校要求班主任填表上报“班上最应该被开除学生”名单,每个班级4人,由各科老师选出,然后班主任填写上交学校。如果期末期间再“犯事”,就会被开除。(《南方都市报》1月2日)

  由任课老师在一群初中生中选出“谁最应该被开除”,这真是一个奇葩规定。对东莞大朗水霖学校初中部的孩子们来说,他们尚处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有何权力将他们开除?这显然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与《义务教育法》。出台这样政策的学校领导,似乎都是法盲。更何况,教育学家早就说了,没有不好的孩子,只有不好的教育。如果哪些学生成为“差生”,那也该是老师反省学校教育,而不能开除学生。再说了,所谓的“差”,只是相对的。学习差,不意味着这些学生没有别的特长。教育是全面的,知识教育仅仅是教育的组成部分,而非全部。所有的孩子们只要人格健全,富有正义感与爱心,在未来的社会里,他们都是社会各个领域的人才——— 在教育的字典里,从来没有“差生”二字。

  最让人感到难过的是,面对学校这样的规定,学校里的各科老师居然均保持沉默,相反,是孩子们站出来勇敢地捍卫了自己的权利,积极找媒体申诉。毫不夸张地说,东莞大朗水霖学校的孩子们,给学校老师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他们的法律意识已经甩出学校领导、老师几条街。(陈墨雨)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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