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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今年拟建千家全省示范学校食堂

2014年01月09日 08:42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图表:陈健珊

  1月8日,广东省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对2014年我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部署。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段宇飞在会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约有20个相关管理规定与实施方案正在紧张制定之中,预计将在2月前完成。这些文件将涉及婴幼儿配方奶粉等一系列热点领域,覆盖食品药品安全全过程的监管。段宇飞还透露,我省研究确定建设1000家全省示范学校食堂,作为2014年食品安全民生实事,努力提升我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规范秩序立案1.3万宗案值1.7亿元

  南方日报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13年我省坚持整顿和规范并举、治标与治本并重,积极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开展了食品领域“非法添加”、药品领域“两打两建”、保健食品领域“打四非”等多项整治行动,推动市场秩序持续规范。

  在2013年的各项专项行动中,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39万人次,清查企业单位17.7万家次,立案13135宗,移送公安机关399宗,涉案金额1.7亿多元,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据统计,2013年全省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评价性抽验合格率分别为93.1%、99.2%、90.3%、95.0%、97.3%,显示我省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有序。

  如在食品领域,我省各地各部门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肉类制品专项治理和农村儿童食品专项整治,有效防控了食品安全风险。在生产加工环节,加大对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在市场流通环节,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品种的隐患排查,依法严厉打击食品经营违法行为;在餐饮消费环节,重点组织开展了禽流感防控、大米原料、肉及肉制品、皮蛋制品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酒类产品违法行为,共销毁货值1.2亿元的假冒伪劣酒类产品。

  在保健食品领域,针对日常监管中发现问题多、群众投诉举报反映比较集中、虚假广告屡禁不止的产品和企业,我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过飞行检查方式进行现场检查、快筛检测,重点对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和非法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打击,检出非法添加样品48批次,责令停产停业企业18家,立案715宗,破获一批大案要案,在全省范围内形成了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在药品和医疗器械领域,监管部门深挖带有区域性、系统性特点和“潜规则”性质的药品安全隐患,以打击中药、化学药品违法生产行为等为重点,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科学处置了多起突发事件。开展了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检查、贴敷类产品注册专项检查和定制式义齿生产使用监督检查工作。

  建章立制约20项新规2月前制定完成

  据了解,根据国家机构改革的部署,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扎实推进。目前,省级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已经完成,并于2013年10月1日起对外正式履行新职能。绝大多数地级市也出台了“三定”规定,基层机构改革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当中。

  在此次体制改革中,我省全面清理和整合行政审批项目,共转移4项、取消8项、调整15项为社会事务服务项目,补充完善了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行政审批事项奠定了基础。同时,通过资源整合,重点加强基层机构建设,推动行政执法和日常监管重心下移;整合、划转有关部门食品检验资源,构建起了较为完善的检验体系。

  此前,省政府出台了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三定”规定和市县监管体制改革指导意见,明确了食品药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合理划分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农业等部门的监管边界,对省、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职责进行了界定,监管职能进一步理顺。

  目前,在食品领域,借助省食安办的统筹协调作用,省食药监局开展了对地方政府的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同时,作为全省第一批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单位,省食药监局先后开展了“转换角色,切身体验”、“深入基层一线”、“食品药品安全问计千万家”等活动,征求了包括“两代表一委员”、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代表在内的社会各界的意见,共收回征求意见表297份。

  据介绍,目前通过严格整改落实,省食药监局着力建章立制,已经出台了12项管理制度,对“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考核”等8个课题进行了研究,初步形成了一批切合实际、实在管用的监管制度和研究成果。

  段宇飞在会后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目前约有20个相关管理规定与实施方案正在紧张制定之中,预计将在2月前完成,并争取尽快出台。这些管理规定和实施方案涉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粮食质量安全管理、药包材监督管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管理、化妆品监督等热点领域。

  专项整治落实信用分级监管与“黑名单”

  段宇飞在会上表示,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感受最直接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我省研究确定建设1000家全省示范学校食堂作为2014年食品安全民生实事。同时,作为食品药品监管新体制运作第一年,2014年全系统将着重要做好“五个三”以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值得注意的是,在第三个“三”中,明确将“构建三个平台”,即构建政务公开信息平台、投诉举报平台和信用监管平台。除了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主动向社会公开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之外,我省还将畅通投诉渠道,完善电话举报、网络举报等多种投诉方式,建立起统一规范、社会充分参与的综合性举报投诉平台。同时,通过落实信用分级监管和“黑名单”等制度,增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为了加强监管,我省今年将重点抓好基层监管体系建设,在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设立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尽快构建起覆盖乡村社区的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网络,充分发挥基层的“抓手”作用。同时,加快基层检验检测资源建设,积极探索检测资源有效整合模式和机制,加快市级检验检测机构和县级快检机构建设,争取为全省67个山区县配备食品药品快速检测设备,增强我省基层检验检测力量。

  除此之外,“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也成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分析研判的基础上,我省监管部门将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扰乱食品药品市场秩序的重点地区、重点品种和关键环节,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着力从区域性、行业性制售假问题牵出食品药品制售假案件,纠出灰色利益链和幕后保护伞,治理行业共性隐患,破除行业潜规则。

  其中,在食品领域,将重点开展保健食品打四非,打击制售假酒、打击病死猪肉及制品专项,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三打两治”专项行动;在药品领域,重点开展中药制剂专项整治和互联网非法销售药品专项整治;在医疗器械领域,重点开展注册、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和违法广告的“五整治”专项治理工作;在化妆品领域,重点开展违法添加和违规标签标识专项整治。

  对婴幼儿奶粉销售

  将严把准入关

  ■链接

  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印发了相关文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在药店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工作的通知》,对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药店销售监管工作提出了要求。相关问题引发了各界关注。

  段宇飞在会后接受采访时透露,此前我省符合食品流通许可条件的药店在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可以经营食品(包括乳制品),而为了做好婴幼儿乳粉进药店销售的相关工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正在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对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出可操作性的意见。

  “一是严把准入关,对药店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实行专项许可和专柜销售。”段宇飞介绍,新的管理办法将要求药店在销售区显著位置设立统一的“绿底+白字(黑体)”提示牌,对符合准许条件的,在《食品流通许可证》上实行专项标注;对在经营中不能持续达到许可条件的,监管部门一律注销经营者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许可项目。

  同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还将严格监督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落实责任和义务。一旦在市场流通环节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即发出消费警示并追查产品来源,依法追究有关经营者责任。

  “我们还会运用抽检和快速检测等手段,增加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抽检数量和频次。”段宇飞说,对抽检中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婴幼儿乳粉及时依法从严查处,健全完善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者 牛思远 通讯员 石耀轩)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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