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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除夕行凶致三人死亡案凶手被判处死刑

2014年01月09日 10:29 来源:中国甘肃网 参与互动(0)

  因感情纠纷迁怒他人,除夕夜持械行凶,致三人死亡。记者今日秦皇岛检察院获悉,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同意,被告人蒋某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蒋某,1971年8月29日出生,初中文化。其与妻子李某于1999年10月离婚仍同居,至2011年底二人分手。蒋某多次要求继续共同生活均遭拒,怀疑李某已新交男友,遂怀恨在心,扬言要杀死李某全家。

  2012年1月22日(农历除夕)晚8时许,蒋某到李某的父母家中找李某未果。看见李某父亲去厕所,蒋某跟进厕所,采取胳膊猛勒颈部、尼龙绳在颈部打死结的方法致李某父亲(60岁)死亡。接着,蒋某返回北屋,持刀先后朝李某母亲(58岁)和李某侄子(4岁)颈部划刺,分别致李某母亲因右侧颈总动脉、颈外静脉破裂引起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李某侄子因颈部动静脉多处破裂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蒋某又到南屋跳窗入内,欲杀害李某兄弟,因卧室门反锁未得逞,随后逃离现场。

  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被告人蒋某因感情纠纷迁怒他人,持械行凶,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三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手段残忍,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应依法严厉惩处。(李兴双 田义丰 霍继朝)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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