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民校小升初改革为何屡遭质疑
参与互动(0)昨日报载,备受关注的民办学校“小升初”政策终于明确:免试入学设一年过渡期,从明年起正式实施。2014年各民校初中依然采用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但所有民校只能选择在同一天考试。在此基础上,学校招生计划、预录取名单、录取名单将要对外公开。对于广州市小升初千回百转似的改革,笔者最深刻的感受是“折腾”。
事实上,小升初改革有两个要点:一是有关部门如何退出利益纠葛?这似乎不需要讨论,但有关部门从一开始就在回避。于是,在突然推出不管公校民校都禁止小升初考试的政策之后,却引起各方强烈反对,现在又声称重视民间意见,给了一年的缓冲期。坦率地说,这看不出与“朝三暮四还是朝四暮三”的寓言有什么区别?但结果却让有关部门“偷着乐”,因为一些学校和家长都兴冲冲地开始支持了。
更令人不解的是,有关负责人解释,如何应对免试招生,重点是要解决公正的问题。但按照罗尔斯的观点,公正有两个原则,一是保证所有公民的基本平等。也就是说政府必须让每个学生都有在公校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不能够因户籍等方面的限制,而随意剥夺学生的受教育权。二是差异原则,简言之就是让学生有选择权,比如有些经济条件较好的学生可以选择除了公办之外的更好的民办学校,从而把公校的学位让出来,给经济条件较差的学生。政府尤其要做好的是第一个原则,对第二个原则应采取尊重和鼓励的态度,借此达到生源分流、各取所需的最终目的。所以,这名负责人所说的“公正”,看起来似乎是一厢情愿的。
小升初改革的第二个要点是到底要不要实行九年一贯制?如果九年义务教育是完全一贯制的,那么所谓尊重民校自主权、鼓励多样化教育的豪言壮语就沦为空谈,这也就预示着民校没有存在的必要性,所有学校都得按照公校的方式来办。而这一点“小九九”在多次的小升初改革中,体现得非常明显,明摆着就是压缩民校获得好生源的机会,必须优先满足公校。
市场社会有纠正政策任意性的功能,这就要求有关部门安守本分,市场的交给市场去处理,以此为前提的改革才能让人满意。如若相反,那整个小升初改革难免会招来种种质疑。(马由道 作者是民办教育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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