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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对校园安全实行“前置式问责”

2014年02月18日 13:59 来源:河北日报 参与互动(0)

  日前,省教育厅发布对校园安全突查情况的通报,石家庄一民办高校由于校舍存在安全隐患,被给予警告处分,并要求限期2个月进行整改。

  为了落实岗位责任、规范隐患排查,去年11月,我省建立了统一格式的省、市、县、校四级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全息式台账。台账上详细记录了隐患排查情况,包括隐患情况、隐患级别、排查签字人、查出月份等,同时还有隐患整改及督办情况。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对学校进行安全突查时,如果台账上没有记录,视学校自查没有查出来给予问责。

  省教育厅副厅长贾海明表示,目前我省正在设计开发全省学校安全隐患管理软件,该软件应用后,可以全面掌握全省所有学校所有隐患的排查整治情况,便于管理和监督。同时将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包括责任体系、工作规范体系、奖惩体系和工作标准体系,实现管理层次由现场检查到现场检查、制度管理、文化建设三位一体转变。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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