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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副教授评审权下放催化高校学术回归

2014年03月14日 14:57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教育厅厅长罗伟其日前表示,今年准备把副教授的评审权下放给高校,只要达到一定条件,就授权给高校自评副教授,不需要拿到省里统一评了。

  尽管简政放权已成为主流的改革议题,但相较于一般性的行政放权,将高校副教授评审权下放,还是颇令人关注。在社会疾呼高校去行政化的今天,太需要这样的行政放权之事。

  然而,需要区分的是,教育主管部门对高校放权与一般性的行政监管部门向市场放权,尽管形式相似,但其结果导向仍有差别。向市场放权,意味着企业可省去不必要的审批程序,能进驻更多的竞争行业。放权意味着让企业轻装上阵,面临更多的市场空间和资源选择,监管部门对市场底线进行事后的监督与维护就可。

  但对高校而言,要想获得更大自主权,则要复杂得多。就以副教授评审权为例,它只是把评选的资格,由省里统一评,改为高校自评。首先,学校的教授数量达不到一定标准,就无资格自评副教授;其次,评审结果最后依然要报批到教育厅和人事部门予以认定。也就是说,主管部门对副教授依然拥有最终的拍板权。不难看出,这种放权实质上只是实现了从事前报批到“事后报批”的转换,行政力量对教授评选之事的实质干预,还是客观存在。

  最为关键之处在于,如果副教授的评选不能从机制上建立以学术教学水平为导向的评选标准,充分给予高校学术委员会以自主权力,这种放权的意义,就将大打折扣,并未切中高校行政化的要害。

  当然,在当前背景下,将副教授的评选权下放给高校,最为乐观的预计,可将其视为在高校真正确立学术独立、教授治校前的一种训练。因为,对于多数高校而言,学术氛围的构建,学术委员会真正树立权威,都是不小的挑战。这也在另一方面提示高校,去行政化不只是坐等监管部门放权,高校内部的去行政化,同样重要。毕竟,放权容易,高校学术氛围的涵养,学术共同体的建立,却注定是个过程性的产物,除了需要外部松绑,内部的积极而为也不可少。

  放权不是目的。对于市场而言,放权不仅意味着交还给市场更大的活力,也意味着更好地捍卫市场的底线;对于高校而言,放权不能止于“事后监管”,而是为学术自治创造好条件,尊重学术的自主性,真正确保“学术的交给学术”。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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