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残疾学生读书或将有补助
2014年04月30日 10:47 来源:贵阳晚报 参与互动(0)
贵阳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昨日审议了《贵阳市残疾人保障规定(草案)》。
《规定(草案)》提出,贵阳市户籍的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在受教育方面应当享有优惠待遇。在义务教育阶段,上述学生免收杂费、书本费、校服费,并给予寄宿生活费等补助。对就读高中(中专)、大专、本科的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采取给予相应补助和优先资助奖学金、助学金等措施。
关键词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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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专车”停车位
残疾人专用车作为下肢残疾人的“代步”交通工具,《规定(草案)》规定,本市公共机动车停车场应当按照不少于总停车数2%的比例,在方便下肢残疾人通行的区域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位,按比例不足1个的至少应当设置1个,其他车辆不得占用。
残疾人康复
《规定(草案)》提出,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将残疾人医疗康复服务纳入各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同时,对城乡低保对象的残疾人参加医疗保险、重度残疾人养老保险按规定给予政府补贴。(本报记者 李最)
【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