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高中生因买饭插队扎死同学 被判刑11年

2014年05月06日 16:38 来源:法制晚报 参与互动(0)

苏某在法庭上始终不敢抬眼正视法官及公诉人 摄/法制晚报记者 王巍

  因在食堂打饭插队问题,19岁的高中生苏某与何某互殴,在混战中,苏某用随身携带的小刀扎死何某。今天上午,苏某因故意伤害罪被三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

  苏某是河北沧州人。检方指控,苏某与何某都是浩华培训中心第五工作室刘锋美术培训中心的学生。2013年10月19日中午,两人到食堂买饭时因插队问题发生口角,随后到食堂外的草坪上互殴时,苏某持随身携带的小刀扎死何某。

  上午9时45分,身材瘦小的苏某被带进法庭。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的他紧咬嘴唇,说话声音微颤。坐在旁听席上的何某家属此时已经哭红了眼睛。

  苏某认罪,他说他和何某素不相识,何某插队到他前面还反咬一口说他插队,还要求他到外面谈。他拒绝后,比他高的何某扯了他衣服一下。两人到了食堂外,何某就打他,还有几个学生打他。

  “我害怕,口袋里正好有把削铅笔的小刀,想吓唬他们一下,胡乱一扎……”苏某说,校长经过看到他被围殴让他赶紧离开。苏某随即告诉家人并在父亲的陪同下自首。

  法院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苏某有期徒刑11年。(记者 王巍)

【编辑:朱峰】

>教育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