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医执业行为亟须规范
参与互动(0)近期多地媒体相继曝出幼儿园违规给孩子服用处方药事件,在损害广大幼儿身心健康的同时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另外也暴露出校医队伍的诸多弊端。
笔者近日调研山西省阳泉市中小学校医配备情况时发现:大多数学校存在校医配备不足的现象,有些学校甚至连医务室都没有;多数校医没有职业资格,缺乏临床工作经验,履职方面只停留在简单的疾病处置,预防保健、卫生监督、疾病宣传工作落实不到位……
中小学校医作为教育系统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承担了学校师生的疾病防治、卫生保健、学校卫生监督、卫生宣传等方面的工作,成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不可或缺的实施者。中小学校医队伍状况如何,直接影响着学生的卫生保健工作。为了改善当前校医执业现状,笔者建议:
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证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积极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将学校医务室的建设和校医的配备工作列为考核、督导学校工作的基本内容之一;落实中小学校抓好学校卫生工作的责任,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业务机构要切实履行好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职责,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二、加强校医队伍建设。全市中小学及托幼机构要按在校生数600∶1的比例配足专职校医,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资质的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学校从事医疗服务工作,同时配套出台考核、晋职等规定,提高校医待遇,吸引具有医疗服务能力的人长期从事学校医疗卫生服务;实行校医特设岗位计划,定向培养在岗校医,参照特岗教师的培养模式,为广大农村学校培养特岗校医,公费培养既能治病救人,又能传道授业的多功能型校医;要重视和加强校医的继续教育工作,更新校医知识结构,促进学校卫生工作的发展;出台相关政策,改善校医待遇,妥善解决校医职称晋升、继续教育等问题。
三、加强各部门协作,建立学校卫生工作合作机制。学校和卫生主管部门要及时预防和应对学校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建立中小学、托幼机构学校卫生应急信息通报制度、校医培训合作制度、学校食堂卫生许可与食物中毒报告制度,建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与应急处置的合作机制。
四、探索新型“校医模式”。对于偏远地区或在校生不足500人暂时没有条件配备校医的学校。可以请所在社区卫生院或村、镇卫生院的专职医师来校坐诊,指导卫生宣传和疾病防控等方面的工作。(王凤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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