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开发商不会因建学校吃亏,到底由谁最后买单
目前,东莞市学位缺口达16万个。针对于此,东莞市国土局领导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一定会全力以赴保证教育用地。同时,这位领导举例说:“我在韶关工作时,当地建设学校的资金紧张,就想办法在土地上做文章,让开发商在楼盘中配建学校。具体方法是:拍地时,在地块规划文件里就明确提出,要建设多大规模的学校,建成后无偿交给政府使用。”
开发商怎么会将建好学校后无偿交给政府使用?对此,市国土局领导表示:“政府在拍卖地块时,可以把土地起拍价订得稍微低一点。”言下之意,开发商不会因为建学校而吃亏。
无独有偶,另一则“开发商不吃亏”的案例同样耐人寻味。4月底,东莞市出台规定:容积率为2.0以上的新供给的二类及二类以上住宅建设用地上新建的商品房项目,必须配建5%的公租房。不少开发商和地产界人士质疑该规定,认为政府的补贴不足以弥补配建公租房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对此,市国土局领导说:“土地的起拍价肯定会比其他土地低,不会让开发商做赔本生意”。
商品房建造时,开发商需配套学校或者公租房,学校和公租房建成后交由政府掌握,而结果是:开发商在这个过程中不会吃亏,那最后谁为这些学校、公租房买单?想来令人沉重。
通过降低土地起拍价的方法,政府将建设学校和公租房的责任转嫁给开发商,表面看来,此举可谓“高明”——既节约了财政开支,又满足了市民对于学校和公租房的需求。但是,细想一下,开发商不是做慈善的,承担了建学校和公租房的责任,最后还不是要从普通民众身上找补回来?这就是所谓的“羊毛出在羊身上”。
更令人担心的是,这种责任转嫁近年来颇有市场。一些地方政府规定:建造商品房需要配套学校,另一些地方政府规定:商品房小区里需要建造公租房。久而久之,一些地方政府将转嫁责任作为一种应对财政投入不足的“高明”举措。殊不知,在这些“高明”的背后是否有对民众的利益考虑周全。
责任转嫁的同时可能还伴随着权力运行的不规范。财政投入不足就用降低土地起拍价的方法将一些政府责任转嫁给开发商,这种做法没有章程和规范性可言,容易滋生灰色土壤。用于建学校和公租房的财政资金不足,到底如何产生了这种不足?不足的缺口有多大?降低土地起拍价是降多大幅度?依据的是哪条规章制度?这些问题一个都不能含糊。
对于房地产,政府的干预应以维护商品房市场的稳定有序,帮助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为主。对于教育,政府应该拿出专项财政资金进行软硬件投入。于左于右,于情于理,借开发商的东墙补财政投入的西墙,没有一点道理。谁都知道,开发商不吃亏,却总有人为此买单。(郭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