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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高中择校生比例不得超过计划招生数的10%

2014年05月15日 10:41 来源:兰州晚报 参与互动(0)

  我省将对乱收费施以重拳了,昨天,《甘肃省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实施方案》正式下发。根据实施方案,从今年5月份开始至年底,我省将对全省教育收费进行一次全面的治理。除了中小学禁止补课之外,治理择校问题也在方案重点之列,此外,本次的实施方案也“收缩”了高中择校比例,2014年,每所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数)的10%。

  中小学“禁补”成“治乱”重点

  根据《实施方案》,2014年我省要把“课堂内容课外补”、学校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教师在社会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学校通过社会培训机构变相开展有偿补课、以家长委员会等形式组织有偿补课等问题作为治理工作重点。将治理补课乱收费纳入教育专项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作为对学校办学行为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将治理补课乱收费作为教育收费春季、秋季专项检查重点内容,开展全面清查;寒暑假等关键节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高校招生不得“点招”

  在高校招生方面,《实施方案》要求省招生主管部门和高校要向社会公开承诺决不降低标准违规指名录取学生。高校预留招生计划的使用原则、办法、标准和录取结果要向社会公开。加强自主招生及其他特殊类型招生监管。独立学院的招生简章和广告须报主管部门备案和审查,未经审查的招生简章和广告不准发布。

  确保就近入学比例90%以上择校一直是乱收费的重灾区,此次《实施方案》要求,要以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手段,逐县(区)、逐校开展择校乱收费问题排查,2014年秋季就近入学比例达到90%以上。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生源,坚决杜绝“以分择生”的行为。此外,根据教育部规定,逐步减少特长生招生学校和招生比例,不再新增审批体育、艺术、科技等特长生招生学校。

  高中择校生人数不得超计划10%

  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政策,进一步压缩“三限”招生比例。2014年,每所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数)的10%,为全面取消普通高中择校生打下坚实基础。严禁在择校生外以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

  此外,加强普通高中涉外办学收费行为监管。普通高中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经教育部备案;其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记者王巧灵)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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