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准硕士生报复导师刺伤其儿子 判六年半称量刑过重

2014年05月15日 10:57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为报复导师,去年高考的最后一天,宋某将正在参加高考的导师的儿子刺伤。昨日,记者从广州市中院获悉,该院已于日前二审驳回宋某上诉,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6个月。

  宋某今年31岁,湖南省衡东县人,在读硕士研究生期间修读药理学。因硕士研究生毕业问题,宋某对导师严某产生怨恨,为了报复导师,宋某准备趁其儿子小严高考时伤害小严。去年6月8日11时52分,宋某携带事先准备好的尖刀,预先守候在小严的中学校门附近,趁被害人到学校对面购物时,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捅向小严的腰部,至其右肾破裂。经鉴定,小严的损伤程度属重伤。去年6月11日,宋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荔湾区法院一审后,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宋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宣判后,宋某不服,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

  广州市中院以不开庭方式对本案进行了二审。市中院认为,原判认定宋某为报复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重伤的事实清楚,所依据的证据经原审庭审举证并质证,证据来源合法,互相印证,法院予以确认。法院经查,宋某认为原判量刑过重的理由不充分,法院不予采纳。因此,法院二审后驳回宋某上诉,维持原判。 (记者林霞虹 )

【编辑:刘彦领】

>教育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