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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者5月21日至24日参加体检

2014年05月19日 16:47 来源:西安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2014年参加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四科成绩全部合格的人员,须于5月21日至24日报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将无法获得教师资格证书。

  体检报名时间为5月21日至24日,报名地点在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南院(文艺南路194号,原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地点)。联系电话:87274558。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成绩报告单,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申请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时间为5月30日;申请初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时间为6月3日至4日;申请中职、高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时间为6月7日至9日。

  据了解,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要求,体检不合格将无法获得《教师资格证书》。

  2012年、2013年参加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四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人员,也必须参加体检,具体要求可登录西安市招生考试网(www.xaks.com.cn)查询。(记者 司文)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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