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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塾”或可弥补体制教育不足 专家吁予以规范

2014年05月20日 16:51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本报5月9日刊发在A15版的报道《无资质私塾藏身梧桐山办学》引发较大反响,人民网、光明网、凤凰网等国内主流新闻门户都在显要位置予以转载,相关教育专家和读者也对这一新生的教育现象产生了浓厚兴趣。部分专家认为,“私塾”虽然遭遇法律法规尴尬,但这种新兴办学主体的存在可以弥补体制教育的不足,呼吁有关部门应正视“现代私塾”这一现象,尽早出台相关法律法规。

  私塾可以满足教育“私人定制”

  家住东莞的刘先生让孩子进入梧桐山的一家私塾读书。“我高三时便主动放弃高考出来创业。经历过体制教育后,我认为这种教育在一定程度上会限制孩子的创造与创新能力发展,因此现在自己有了经济能力便不想孩子在体制教育中受限。”刘先生年近不惑,喜爱国学,自称是一名“儒商”,他认为自己的孩子在私塾中读书效果不错,便推荐姐姐的孩子也送了过来。

  9岁的男孩小沈被妈妈送到私塾,则是因为生性孤僻胆小,与同学起了争端之后不敢去学校上学。两年以来,在私塾宽松的管理下,他渐渐开朗起来。

  曾考察研究过国内多个省市“现代私塾”现象的深圳教育科学院教授杨克祺在本报报道刊发后致电联系到记者,他认为,私塾可以满足家长的个性化教育需求,符合教育多元化的发展需求。

  “我也发现有的小朋友真的不适合体制内的学校教育,”杨克祺说,“家长把孩子送到私塾都是自愿行为,有这样的主动选择,说明这些家长有这样的需求,有些需求正规的学校教育未必能满足,这时候就需要私塾这种‘私人定制’。应该尊重家长、学生的自主选择。”

  解决私塾合法性之惑刻不容缓

  2006年7月上海市教委紧急以“非法办学”的理由叫停私塾“孟母堂”,2010年梧桐山附近多家私塾也被罗湖区教育部门查封,“非法办学”的帽子成了私塾头上挥之不去的阴影,私塾是该取缔还是该支持,这个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深圳大学文学院教授问永宁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读经教育综合来看,正面功能大于负面功能,“传统是根,忘了根,民族如飘萍,无处立脚。对读经教育的发展,国家应该给与支持。”

  关注研究儿童教育问题的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课程教授、《南方教育时报》专栏作家黄志猛也注意到了本报的报道,他认为,解决私塾合法性之惑刻不容缓。

  “教育需要多元化,《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公民接受教育的权利,而非限定公民必须接受某种特定教育。只要没有剥夺孩子接受教育的权利,在家上学和私塾教学国家都应该支持,而非取缔。”黄志猛说,“相关部门应正视‘现代私塾’这一现象,尽早出台相关法律法规。”

  黄志猛认为,“在法律上获得身份认可仅仅是‘第一道关卡’,一些私塾的教学方法无疑也值得进一步商榷。”“比如说很多私塾是全封闭的,小孩很久才回家一次,在儿童成长的早期,长期脱离父母、脱离家庭教育就不太妥当。”(见习记者 符亚威)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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