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现金奖励实名举报涉考涉招舞弊行为
2014年05月22日 16:10 来源:呼和浩特晚报 参与互动(0)
昨日,记者获悉,我区就鼓励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涉考、涉招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制定出了实施办法,对经核查属实的举报情况,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视举报内容、举报效果、举报影响等,对实名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同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据了解,举报内容的范围包括考生在户籍、学籍、民族、学历、毕业时间以及享受加分政策等方面造假的行为;贩卖或使用无线电作弊工具、请人替考、替别人考试、冒名顶替上学等违规行为;协助或者纵容考生作弊的行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不按规定组织报名、考试的行为;高校或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考生录取中违纪的行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定环节中弄虚作假的行为;中学将成绩差的学生注册在其他学校参加考试的行为;在招生、考试、录取等过程中行贿受贿的行为等。(首席记者 志伟)
【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