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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规定替考者若考前交出准考证将不予追究

2014年05月26日 06:28 来源:大河网 参与互动(0)

  本报讯高考前,“替考者”只要主动交出准考证,退出考试,那么一律不予追究。昨日,省教育厅向各高校和各普通高中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加强高校在校生、高二在校生管理,严防在校生参与替考。

  今年高考于6月7日、8日举行,恰逢周六、周日。通知要求,为了严肃考试纪律,维护高考的公平与秩序,各高校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调整教学安排,开展正常教学工作或安排集体活动。加强对学生的考勤管理,一般不允许请假。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应核清原因,除常规审批程序外,要经上一级主管领导审核把关。对无故未到校者,要逐人查清去向,对去向可疑者,要深入追究,直至查清。同时,各高校要加强校园环境检查,如发现组织替考、寻找“枪手”、售卖考试答案、作弊器材等线索,要清理、报告。

  针对普通高中,通知要求,对于未安排作为高考考点的普通高中,高二年级应调整时间,正常上课。对于安排作为高考考点的普通高中,有条件的由学校统一安排高二年级学生活动。不具备集中活动条件的,应采取在每天考试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对高二学生点名核查等方式,严防在校生参与替考。

  此外,省教育厅再次强调,各高校、各普通高中,要加强对学生的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使广大学生明白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对已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预备充当“枪手”的,要加强教育引导,只要在高考前主动交出准考证,退出考试的,一律不予追究。

  按照规定,对代替他人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国家教育考试,是在校生的,由所在学校按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记者李晓敏实习生刘惠霞

【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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