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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女生脱衣体罚续:涉事教师赔4.6万与家属和解

2014年06月20日 08:22 来源:云南网 参与互动(0)

涉事教师马某在打电话。记者 赵永峰 摄

  因为未完成班主任布置的作业,文山州广南县一名11岁的女生遭到体罚,被脱光上衣趴在讲台前。事后,该班主任已被开除党籍并解聘(本报昨日曾做报道)。

  昨日,被体罚女生王某的家属与涉事班主任马某在乡政府调解室达成和解,马某赔偿王某家属4.6万元。目前,王某仍在家中休养,家属表示,会根据孩子的意愿决定是否转校。

  分管旧莫中心学校德育工作的校党支书何永华介绍,马某于2012年被聘为特岗教师,任教期间认真负责,“老师都是想学生好,只是采取的教育方式和措施有些不当。”

  家长:看孩子还愿不愿意回校

  “孩子这两天心情都不太好。”昨日,女生王某的母亲陆金桂向记者介绍。

  王某的家在旧莫乡4组某巷道内,离旧莫中心学校只有几百米远。中午时分,一个身穿粉红色休闲服的女孩从砖木房内走出,到隔壁的叔叔家吃中饭。陆金桂说,那就是遭到老师体罚的女儿。

  王某个子偏瘦小,不愿多说话。 “过几天,看她还愿不愿意继续到学校读书。”陆金桂仍有些担忧。

  据了解,王某的父亲因干农活受伤,大姐也因生病住院,平时只有母女2人在家。“从昨天晚上我们就在和老师谈赔偿问题,这几天没怎么吃饭也没休息好。” 陆金桂说。

  纪委:老师与家长已达成和解

  记者从旧莫中心学校校党支书何永华处了解到,学生王某遭体罚一事,是学校一名数学老师反映的情况。

  “包括医疗费、精神损失费还有交通费等,马老师给学生家属赔了4.6万元。”昨日,旧莫乡镇政府纪委办公室一位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从前日夜间到昨日中午,双方在乡镇府调解室进行了12小时的协商。

  中午时分,陆金桂和另几名家属都在调解室门外商议。而涉事班主任马某不时走出调解室接听电话,或蹲或站,表情严肃。下午时,旧莫乡纪委知情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通过多方调解,同时考虑到马某已被开除党籍并解聘,学生家属已经签了谅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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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学生被体罚过?学校:未接反映

  下课期间,旧莫乡中心学校门口聚集了一些正在休息的学生,他们都知道王某遭到体罚一事。

  “还有其他同学也被老师体罚过。”几名与王某同班的学生告诉记者。一名学生说,自己就被体罚过,“马老师会让没有完成作业的同学抱头蹲下,或者会脱掉同学的衣服,有时候也会拿脚踢同学的头。”

  “以前没有这样过,是今年6月份的时侯才开始的。”有学生回忆,事前一起被体罚的共有8位同学。“我们的作业有很多,要抄词语盘点,还有很多单元的题目。”

  对于学生们的说法,旧莫中心学校校党支书何永华表示,之前没有学生来反映过被体罚的情况,自己并不知情。记者多次致电马某以及县纪委、教育局,试图了解详情,但三方都没有接听电话。

  涉事老师任教两年 “平时认真负责”

  对于女生王某被班主任体罚一事,何永华表示:“老师都是想学生好,只是采取的教育方式和措施有些不当。”

  “事后学校立即展开了调查,我们也公开批评了马老师。”何永华介绍,涉事教师马某是由旧莫中心学校于2012年聘请过来的特岗教室,任教期间表现良好,“她平时和其他老师关系也很好,工作也很认真负责。”

  何永华说,马某任教前五年级(2)班的学生学习成绩非常差,纪律也很乱,“马老师来了以后,学生的成绩也有了明显的起色。”

  “平时我们都是根据老师的德、能、勤、技,来考核老师的工作。”何永华说,马老师曾表示,布置给学生的作业都是十分钟可以完成的,“每个班的情况不一样,老师不同,作业安排也会有不同。”

  云南信息报记者 肖辉龙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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