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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就业部门:高校毕业生要及时进行档案托管

2014年06月26日 13:10 来源:太原晚报 参与互动(0)

  “毕业季”临近,不少大学生开始为找工作奔波。昨日,省就业部门提醒,高校毕业生一定要对档案去向“心中有数”,及时做好托管和保存,因为它与职称评审、养老金的领取都有密切关系。

  据介绍,尽管有关部门一直重视对档案的管理,高校毕业生托管档案的意识也在逐步提高,但仍有为数不少的毕业生因为种种原因,没能将档案及时托管,有的甚至干脆将其丢弃,为日后的工作、生活带来了不少麻烦。

  大学毕业后,学生档案需要经过转正定级才能成为干部档案或称为人事档案。一旦档案丢失未能进行转正定级,将导致干部身份丢失,进而影响工龄计算、职称评定、户口调动、养老金计数及发放等。而考研、考公务员、出国、升学、结婚、生育等事情都需要政府所属人才市场、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相关证明,如果档案丢失就无法办理这些证明。

  有三种方式保管自己的档案:如果工作单位或者其主管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可以接收高校毕业生档案,则高校毕业生档案由学校直接邮寄到接收单位人事部门;如果高校毕业生的接收单位没有人事管理权(如各类非公有制经济、各类民营机构等),则由学校将档案邮寄到该单位所委托保管档案的人才交流中心;如果打算将档案留在学校,暂缓就业,档案经本人向学校申请,可以在学校存放两年,期满后学校不再保管。对于已经毕业但未落实就业工作单位,或者没有向学校申请档案去向的高校毕业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其档案就应转入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

  位于我市的12家单位可接收毕业生人事档案,包括省人力资源市场、太原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小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迎泽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等等,毕业生可以登录山西就业网查询联系电话、具体地址等信息。(记者李涛)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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