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女童眼睛被代课老师用鞋碰伤 老师称不是故意的

2014年07月09日 14:55 来源:黑龙江晨报 参与互动(0)

事发第二天小红眼睛红肿充血

  小红演示当时鞋子怎么打到自己

  8日上午,家住哈市香坊区白毛小区的孙女士反映,她6岁的女儿小红(化名)于7月4日,被巨人教育第一课堂文化艺术学校的代课老师用鞋把眼睛碰伤了。但代课老师回应称,她并不是故意碰伤小红,并向孙女士赔礼道歉。

  据孙女士介绍,4日17时左右,小红的奶奶去接小红,当时觉得平日活泼好动的孩子有些蔫了,并未发现孩子眼部受伤了。直到事发第二天早上,小红起床后使劲揉眼睛并喊“妈妈,我眼睛疼!”,她才发现女儿眼睛红肿。她急忙问女儿怎么了,小红告诉妈妈当天她没带作业本,所在班级的代课老师罗老师就抱着她一起去地下室取本子。在下楼的过程中,她的鞋子被楼梯扶手碰掉了,她想去捡鞋子,罗老师让她在原地等,随后捡起鞋子站起来啥也没说,就把鞋子朝她扔了过去,鞋子正好碰到她的眼睛。奶奶来学前班接她的时候,罗老师也没提这件事。

  孙女士事后给学校打电话,校方表示先领小红去医院。5日中午,罗老师以及另外一名老师和孙女士一起带着小红来到省医院,医生诊断为眼部红肿充血,有待进一步观察,小红的医疗费400余元钱全部由学校垫付。

  8日中午,记者来到了小红所在的巨人教育第一课堂文化艺术学校,见到了小红的代课老师罗老师以及李校长。罗老师表示当时并不是故意用鞋子碰伤小红的,并和李校长就小红眼部被鞋子碰伤对孙女士赔礼道歉,称没有照顾好孩子。当问起罗老师是否有幼师资格证,罗老师表示拿去教委年检去了。(见习记者 武洪臣·记者 肖劲彪 文/摄)

【编辑:李欢】

>教育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