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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公弱民强”不应是政策过度扶持之果

2014年08月12日 13:15 来源:中国教育报 参与互动(0)

  对有违“公平竞争”的一些规定和做法,包括对公办学校不公、或对民办学校不公的规定和做法,地方教育行政部门都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近日,中国青年报以“淮安最好教育资源集中在私立校”为题,对淮安市淮安区基础教育“公弱民强”现象进行了报道。应当说,民办教育的崛起对任何一个地方而言都是一件好事,有利于带动当地基础教育水平的整体提升。因此,简单地对“公弱民强”表示担忧倒也大可不必。但淮安当地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之间的竞争是否公平,值得认真分析。

  据报道,今年整个淮安区小学毕业生有5700人左右,但当地三所民办中学占了招生大头:文通中学招了约2450人,曙光双语学校招了约1100人,外国语学校招了约500人,剩下的30多所公办和民办学校“瓜分”最后的1700多名学生,平均下来,平均下来每所学校只能招到60人。具体数字是否准确姑且不说,但所呈现出的“公弱民强”的态势非常明显。当地民办学校的教学质量、师资水平大大超越了公办学校,家长宁愿支付学费到民办学校就读,也不愿免费就近到乡镇中学就读,足以说明了这一点。家长的这种选择,反映出他们对优质教育的渴望,完全可以理解。事实上,“公弱民强”的现象也并非淮安一地存在,其原因究竟何在?

  从公办学校走弱的具体原因看,不外乎是当地教育投入没有跟上,或者是师资队伍总体水平不高。淮安公办学校的硬件条件近年来有了明显改善,很多乡镇中学的设施设备也还比较先进,但这些乡镇中学的教师大量流失,导致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下降,在与民办学校的生源竞争中明显处于劣势。

  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之间教师的自愿流动,属于合理竞争的范畴,本也无可厚非。但问题的关键是,据报道,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从鼓励民办教育发展的角度,支持公办学校教师进入民办学校,进入民办学校的一些教师还依然保留公办学校的教师身份。虽然记者没有得到具体数字,但这一政策对当地公办学校形成冲击是必然的,公办学校由于教师大量流出造成质量下降、生源流失也难以避免。

  在我国民办教育发展的初期,一些地方出于对民办教育的鼓励支持,采取过为进入民办学校的教师保留公办身份的做法,但数量较为有限。在前些年实施公办学校改制过程中,为了保持学校教师队伍的稳定,一些地方也采取过为教师保留公办身份的做法,但基本是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新招聘教师一般不再享受这种政策。按照近年来清理规范改制学校的要求,改制学校规范为民办的,应当实现办学的“五独立”,原公办身份教师原则上应回公办学校任教,因工作需要一时难以回归的,可制订计划,分步回归。很显然,按照这一规范要求,如果长期留在民办学校任教,教师仍一直保留公办身份,这样的做法明显不妥。事实上,这样的规范要求不仅仅针对从改制学校规范而成的民办学校,对其他民办学校也同样适用。

  创设一个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是打造良好教育生态的基础。而公平竞争的规则一旦建立,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都应当自觉遵从。对有违“公平竞争”的一些规定和做法,包括对公办学校不公、或对民办学校不公的规定和做法,地方教育行政部门都应当及时予以纠正。也唯有如此,打造良好教育生态,形成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才不是一句空话。

  (-汪明 作者系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基础教育研究室主任、研究员)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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