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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严禁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2014年08月20日 13:34 来源:海南日报 参与互动(0)

  在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日即将到来之际,省教育厅专门转发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要求全省各校把落实《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作为师德师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实。

  通知明确六条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省教育厅要求在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日到来之际,在教职工中深入开展解决“四风”问题的活动,对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六项行为,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要建立责任追究和典型通报制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教氛围。省教育厅将于今年10月份对各市县反映的问题进行专项督查,省教育厅监督举报电话:0898——65236870。(记者郭景水 特约记者韩小雨 实习生李艳)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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