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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摊派教育募捐参考标准”:莫让权力绑架公益

2014年08月25日 10:35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上周,东莞大朗镇“摊派教育募捐参考标准”被媒体曝光——“正科6000元,副科5000元,正股(副股)3000元,其他公务员、在编合同制人员、合同制人员2000元”。这一事件引发众多网友对“行政逼捐”乱象的热议。

  搜狐网针对此事发起了在线调查,共4863人参与,调查结果显示:81.66%的网民认为“不妥,公务员也要生活,还是应该自愿”。不少专家也通过媒体呼吁,应叫停“行政命令式募捐”,莫让权力绑架公益。

  引导公众做公益献爱心固然值得提倡,但是如果以“行政逼捐”的形式进行,便偏离了公益的方向。公益是个人自愿通过做好事、行善举而提供给社会公众的公共产品,做好事、行善举是对个人的价值判断,而非是来自一纸文件的逼迫。如此做公益,无异于亵渎公益。

  试想,本应是主动而为之事,现在有人勒住脖子让你去做,谈何做公益的光荣感、成就感。思想家阿伦特在论述善行时说,善行有一种“隐匿起来、不被他人看见或听见”的性质。也就是说,“善行”一旦公开化、强迫化就失去了其善的特征,或挫伤市民对公益事业的积极性。

  我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四条规定:“捐赠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禁止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教授张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且不说“参照标准”有变相强制捐款的嫌疑,仅这种行政募捐方式,就是一种明显的政府越位行为。北京大学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也认为,政府依赖公共财政提供公共服务,没有理由再以募捐为由头获取社会资源。不少专家通过媒体呼吁,禁止一切以慈善为名义的摊派,还慈善本来面目,“莫让权力绑架公益”。

  在此事中,有网友提出的问题值得玩味——类似的事情早就被曝光过,这次为何依然“原地重犯”?网友注意到,早在2011年,“东莞慈善月月捐”活动就发出倡议书:绑定一张银行卡,你的捐款将通过银行作每月10元以上的固定捐赠。此事被媒体质疑“摊牌式逼捐”,让不少人印象深刻,以为官员们都知道该新闻以及引发的舆论冲击波,会引以为戒,但让人想不到的是,类似的事情依然上演。

  笔者在关注此事进展时也发现,类似“行政逼捐”的新闻屡见报端,相关专家批评的声音也被反复重复。有网友表示,屡禁不止的背后,是地方官员的政绩冲动,想以此粉饰当地公益事业的繁荣,借此向上邀功。但要看到,当前,郭美美等事件引发的公益慈善信任危机尚未平息,作为地方政府,更应保证自主的捐赠意愿、独立的公益环境,保证公益事业健康发展。过多的行政干预,理应放下了。

  (靳延明)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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