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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社会车辆未按规定避让校车最高被罚200元

2014年08月29日 11:12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8月28日,成都交警三分局民警对校车进行统一查验。

  拍

  每辆校车至少有3个高清摄像头,司机可以将摄像头记录的不避让校车行为,作为违法依据提交到交管部门。

  罚

  社会车辆在成都地区遇校车停靠上下学生时,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将会被“逗硬”处200元罚款,记6分。

  9月起 新规改变生活

  9月1日起,诸多与成都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将要正式施行或者“逗硬”实施。比如不避让校车,将被罚款200元记6分;车祸事故纠纷谈不拢,可以在交警分局里找到法院工作人员调解;新能源汽车免购置税,相关车型也有可能在本周公布;以后租赁房屋更方便了,可网上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距离秋季开学的时间很近了,成都很多学校购置的校车,又要承担起接送学生的任务。8月28日,成都市交警三分局召集了锦江区内6所学校的11辆校车,进行了安全设施和车况查验“体检”。

  从9月1日起,成都市交管部门将严查成都地区校车运行期间,其他车辆在校车周围出现的各类交通违法,例如机动车不避让校车、校车停车时不停下,而是从后绕过去超车,都属于违法行为,校车上的行车记录仪记录的违法情况上交给交管部门,将作为处罚依据。

  “未按规定避让校车对社会车辆进行处罚,最高可罚款200元,记6分。”民警说。

  “体检”

  22项查验项目 车外监控也要查

  在锦江区,金苹果幼儿园、文轩优优幼儿园等6所学校共配备了11辆校车,其中6辆是新型的专用“大鼻子”校车,有2辆金杯商务车,3辆大巴车。28日上午10点,这11辆校车停在了交警三分局院内,挨个接受“体检”。

  “校车安全查验项目共22项,其中有9项重点查验项目。”交警三分局民警介绍,检查项目包括三角警告牌、灭火器、急救箱等。而此次检查中,有6项是校车专用项目,“是否有校车外观标识、照管人员座位、校车停车标牌等。此外,车内外的录像监控系统也是重点检查项目。”

  举报

  3个高清摄像头 可拍不避让行为

  此次体检,11辆车的查验项目都合格。在检查中,部分校车司机说出了自己的担忧:校车设施完善了,但在实际驾车过程中,有些社会车辆仍是随便超车、不避让,停车上下学生时也会出现这样的状况。

  “今天早上我开车来交警分局,都还在路上遇到(类似的情况)。”有多年驾驶校车经验的黄师傅说,当时他车停在右边,一辆车一下子就朝校车右转开走了,“平时停车接送娃娃时,有些车也会不停地按喇叭催。”

  对于这种情况,校车外侧的摄像监控将起到记录作用。“每辆校车至少有3个高清摄像头,司机可以将摄像头记录的其他车辆不避让校车行为,作为违法依据提交到交管部门,交警会在调查取证和该社会车辆驾驶员核查以后做出处罚。”民警提醒,其它社会车辆的行车记录仪拍到类似违法后,也可以提交视频进行举报,“暑假前我们根据校车司机提供的行车记录,处罚过3辆社会车辆。”

  整治

  严查对校车违法 逗硬罚200元记6分

  目前实施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赋予了校车停靠上下学生时的特别通行权利,规定:“校车在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不得超越。校车在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校车停靠车道后方和相邻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等待,其他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减速通过。校车后方停车等待的机动车不得鸣喇叭或者使用灯光催促校车。”

  这一规定,在9月1日成都学校秋季开学后,将“逗硬”实施。华西都市报记者从成都市交管部门了解到,如果社会车辆在成都地区遇校车停靠上下学生时,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将会被处200元罚款,记6分。“民警将通过校车摄像头记录的违法数据和路面巡查的方式,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政策解读

  何时避让

  看校车警示灯和停车牌

  8月28日,交管局民警进行了详细解读。

  并不是校车只要一停下,所有车辆都要停车避让。该规定只针对校车停车上下学生时的状态。

  “观察校车是否处于停车接送学生状态,主要看两点。”民警介绍,首先要观察校车停车的位置,应当在学校门口的专用停车区域,靠道路右侧停靠。其次。顶上的危险报警闪光灯应该亮起。

  同时,校车车体两侧会打开停车指示标志。“目前校车分为专用和改装两种,专用校车装有机械控制的停车标志,在停放时可以自动展开。”民警说,改装校车不具备这一功能,则需要司机伸出左手,将便携停车标志伸出窗外,向后方车辆示意。

  怎么避让

  车后与邻道车辆须等待

  校车如果在路边停车,校车后方的车辆不得超越;如果是同向两车道,左边这一车道也不得通行。假如是同向三车道通行,后面的车和左侧的车道都不能通行,只能与校车相隔了一根车道的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减速通行。

  值得注意的是,在双向两车道的情况下,则对面车道的车也暂时不能通行。这种情况容易在一些中小街道出现。“如果看到校车处于停止状态不按照规定避让,除了罚款200元外还要记6分。”民警说。

  相关新闻

  交警队里调解不成 隔壁法院现场开庭

  从去年8月起,在成都市交警四分局内处理事故的市民,除了可以在警局内调解事故外,还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来帮忙。如果双方实在谈不拢,隔壁的办公室就有法院工作人员,可以快速开庭审理裁决(华西都市报曾报道)。这种成都交警主动协调属地司法、法院、保险协会等部门,在3个试点单位建立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交通事故调解服务机制,被称为“三调联动”模式。

  从9月1日起,该模式将在成都地区逐步推广。今后警局隔壁是法院的情况,将在成都各个交警分局出现。

  市民张先生在一起轻微交通事故中,因为和对方调解耽误了一些处理时间。8月28日中午,他在成都交警四分局的“青羊区道路交通事故联调联动中心”走廊外,在电子屏系统上的“损害赔偿计算”一栏,输入个人工资及误工天数,很快核算出“建议损害赔偿金额”。最终在民警的调解下,双方顺利地解决了纠纷。

  目前,处理事故、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或诉讼一条龙的模式,在交警四分局、郊区(市)县的双流、蒲江交警大队等3个单位试点近一年。

  数据显示,交通事故处理效率平均结案周期由原来的20-30天缩短为7-8天。2013年8月至2014年7月,进入人民调解的交通事故918件,调解成功753件,调解结案率达82.02%。法院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722件,诉前调解受理482件,调解成功464件,调解率达96.27%;交通法庭开庭审理的仅有149件,同期案件数量下降了34.65%。(华西都市报记者 李鑫 实习生 陈秋余 摄影雷远东)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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