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教育部要求各地组织学生开展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

2014年09月26日 10: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9月26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作出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将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教育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组织青少年开展好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

  通知要求,烈士纪念日当天,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组织广大青少年学生积极参加当地组织的公祭烈士活动,组织学生瞻仰烈士陵园和烈士墓,向烈士墓敬献鲜花,深切缅怀烈士的不朽功绩,永远铭记烈士的英名和壮举,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

  通知还要求各地组织开展寻访烈士足迹活动。通过了解烈士生平事迹、看望烈士遗属、拜访老战士、读烈士传记等活动,引导青少年学生了解中国近现代史特别是中国革命史和中国共产党历史,感受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懂得是无数革命先烈的前赴后继、奋勇献身,才有我们国家今天的繁荣富强、文明进步和人民的幸福生活。

  通知还强调要营造学习烈士精神的氛围。要在烈士纪念日前后,掀起集中开展学习弘扬烈士精神主题教育活动的热潮。结合中小学思想品德、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及语文、历史等课程教学,宣传烈士事迹。利用升国旗、主题党日、班团队会、文艺活动等形式,讲述烈士故事。通过专题报告会、网上祭英烈、专题展览、阅读活动、征文比赛、微电影创作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学习烈士精神主题活动。充分利用板报、橱窗、走廊、校史陈列室、广播电视网络等设施,广泛宣传烈士精神。

【编辑:朱峰】

>教育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