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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踩踏悲剧为何频发?

2014年09月29日 15:13 来源:济南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从昆明市明通小学“9·26”踩踏事故新闻通报会上了解到,经初步调查,事故原因为学生在通过临时放置于午休宿舍楼一楼单元过道处的海绵垫时发生跌倒,引发下楼学生相互叠加挤压,导致学生严重伤亡。(9月28日《南京时报》)

  近年来,校园踩踏事故此起彼伏:2013年,湖北省襄阳老河口市薛集镇秦集小学发生踩踏事件,导致学生4死7伤;2009年,湖南省湘乡市育才中学发生踩踏事故,造成学生8死26伤……这些事故有许多共性,其中最突出的一点就是,一个细小的、偶然的事件成为导火索,引起惊慌和拥堵并造成事故。

  每一起校园踩踏事故发生后,教育主管部门总会要求各地各校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但过一段时间,问题又在另一个地方发生。如果事故过后,只是把地面的血迹洗掉,将悲剧场景掩埋,再处理几个人就算过关,怎能保证类似悲剧不再上演?更应追问的是,我们要培养什么的孩子?固然应该培养学生成才和成人,但如果没有安全,一切都失去意义。孩子缺乏安全意识,学校和家长难辞其咎。在一些发达国家,孩子在幼儿园时几乎只学安全技能。据报道,在德国,小孩在幼儿园期间会参观警察局,学习如何报警;参观消防警察局,学习灭火和躲避火灾;跟老师去超市买东西,学习付钱和选货……我们的幼儿园乃至小学能做到这些吗?

  放眼当前各地中小学校,罕有开设专门的安全教育课程,即便开设了,也是潦草行事。更重要的是,安全教育不能流于从书本到口头、从口号到标语,而应付诸实践,没有真正的安全演练,没有反复实际操练,孩子就不可能真正掌握安全技能。

  一个细节是,事发学校明通小学是国家教育部首批命名的“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也是“云南省一级示范学校”。如果连这样的名校都能发生踩踏事故,我们又怎能期待一般的学校让人放心?期待受伤学生得到及时救治,其他学生能获得心理救济。更期待全国其他地方的学校也能引以为戒,积极行动,切实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 (王石川)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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