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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教室照明不宜用裸灯 学校要有独立式厕所

2014年10月21日 14:15 来源:重庆晨报 参与互动(0)

  昨日,针对全面改善我市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教学与生活卫生基本条件,市教委下发文件,从课桌椅、饮用水、学生浴室等几个方面做了规范要求。

  根据市教委要求,义务教育农村薄弱学校的教室照明要采用配有灯罩的灯具,不宜用裸灯,灯管宜垂直于黑板布置,灯具距桌面的悬挂高度为1.7-1.9米。

  教室照明如使用荧光灯,应配备40W荧光灯9盏以上;黑板照明应设2盏40瓦荧光灯,并配有灯罩。同时,倡导使用节能灯,其配置功率应达到国家要求的照度标准。

  对于饮用水,100人以下的村小和教学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配备模式。比如,配备电热水壶加保温桶。电热水壶用于将饮用水煮沸,每50人配1个,容量为2L;保温桶1个,容量为30L,用于贮存、冷却已经煮沸的饮用水。

  自备水源的学校,应优先考虑采用井水作为水源。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的规定,水井选址应远离牲畜圈、校园独立式厕所、贮粪池、垃圾存放站(池)及污水排水点等污染源,且距离应在25m以上。同时,水井应设有高于地面0.3m以上的井沿,并加盖上锁。

  要有独立式厕所,厕所位置应选择在校园内,地势较高,地基排水通畅,不易被雨水淹没,尽可能在当地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应与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食堂相距25米以上。(记者 林祺)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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