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4岁男童玩蹦床致门牙脱位 幼儿园被判担全责

2015年04月17日 15:28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

  4岁男童强强(化名)在幼儿园内的蹦床玩耍时,与同学头部相撞,造成门牙脱位。强强的父母将幼儿园告上法庭。记者今天从一中院获悉,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幼儿园应该对强强承担100%的赔偿责任,判赔1.1万余元。

  去年5月21日,强强上完美术课后,来到幼儿园内的蹦床玩耍。玩耍时,强强的下颚碰到一名同学的头部,造成两颗门牙半脱位。此后,强强为治牙,花去医药费105.77元。强强的父母认为儿子在园内受到伤害,幼儿园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与幼儿园多次协商未果后,将幼儿园诉至法院,索赔各项损失共计16万余元。

  一审中,幼儿园认为本案属于意外事故,幼儿园不应承担责任。除医疗费有依据外,强强一方提出的其他诉讼请求没有合理依据。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幼儿园作为设施的维护者以及幼儿的监护者应当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判定幼儿园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因强强受伤拔除为乳牙,其恒牙日后是否能萌出,尚不确定。强强虽未评定为伤残,但考虑到其年龄尚幼,在一段时期给生活带来不便和痛苦,被告应支付一定金额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一审法院判决幼儿园向强强支付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1.1万余元。

  幼儿园不服,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上诉。法院二审认为,作为设施的维护者以及幼儿的监护者,幼儿园应当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一审法院的判决并无不当。严琪

【编辑:孙静波】

>教育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