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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 专家:目前重在警示教育

2015年05月05日 15:45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

  五一小长假过后,国家旅游局通报五一旅游投诉和旅游市场专项检查情况,公布了两起典型案例查处情况。其中陕西吴起县李某因攀爬红军雕塑照相,被国家旅游局列入“全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期限10年。陕西省旅游局也已将李某一并列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

  陕西师范大学旅游和环境学院旅游系主任、教授白凯认为,目前由于我国尚未出台“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处罚的具体细则,此次处罚重在示范、警示教育。“随着对旅游市场这种征信系统的逐渐完善,最终旅游行业的征信系统在整个社会征信系统网络的全面建立、覆盖下,这样的处罚才会有意义、有实效。”

  “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是什么?

  今年3月份,为了提升公民文明出游意识,建立文明旅游长效机制,国家旅游局制定实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全行业开展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工作。《办法》所称“游客不文明行为”是指游客在旅游活动中,因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等受到行政处罚、法院判决承担法律责任,或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

  该《办法》指出,游客在旅游活动中因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民族生活习惯;损毁、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参与赌博、色情活动等;严重扰乱旅游秩序的其他情形,受到行政处罚、法院判决承担责任的,或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应当纳入旅游部门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

  省级“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由下级旅游主管部门报送,或通过媒体报道和社会举报等渠道采集。全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由省级旅游主管部门报送,或通过媒体报道和社会举报等渠道采集。

  游客被列入“不文明行为记录”有哪些具体影响?

  《办法》规定,“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形成后,旅游主管部门应将“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通报游客本人,提示其采取补救措施,挽回不良影响。必要时向公安、海关、边检、交通、人民银行征信机构等部门通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

  “这是我们国家在整个社会征信系统里面开始的第一部办法,就是在旅游行业开展相应的规范活动,对游客不文明行为进行规范。”白凯介绍,此次国家旅游局将李某列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具有一定示范、警示教育作用。

  《办法》中明确提出,“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实行动态管理,视游客不文明行为情节,“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为一至两年,期限自信息核实之日起计算。

  此次国家旅游局给李某“不文明行为记录”期限是10年,尽管期限有些长,但白凯认为,这可能是国家旅游局综合考量之后给出的,“可能主要会影响他今后报团参团,或者入驻酒店受到限制,更多是示范性和警告性的,或者有一定公众提醒意义在里面。”

  专家:游客行为规范要建立完善的征信系统

  由于目前我国旅游行业没有直接的联网制度,国内各行业征信系统网络尚未完全建立。旅游行业征信系统亦是如此,白凯认为,如果要达到规范游客不文明行为,就要和完善的征信系统合并在一起。

  白凯称,我国的《旅游法》出台后,里面有一规范游客行为的条款,未来国家将一定会在细化行为规范,追责揪责,对文明行为的鼓励,不文明行为的规范,配合旅游行业征信系统建立,甚至是整个社会征信系统完善。”

  白凯介绍,随着国家对旅游市场、对旅游行为,对企业责任主体、对个人责任主体这种征信系统的逐渐完善,最终旅游行业有效的征信系统,或者管理办法在整个社会征信系统网络的全面建立、覆盖下,这样的处罚才会真正有意义、有实效。”(杜旭涛)

【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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