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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能否“上保险”? 夫妻才能相互投保

2012年02月15日 09:39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0)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80后的男生女生喜欢恋爱高消费。“一场电影度良宵”,“一条马路来回转”等已成为遥远的恋爱回忆。而随着物价的上涨,危机感扑面而来,节约开支成了每个人的生活习惯。清风明月不用钱,恋爱总是和华丽和浪漫连一起的,那么,该如何谈一场节俭又不失浪漫的恋爱呢?今天省钱一族之恋爱篇,恋爱里的吃、喝、玩、乐也可省钱,让抠族们将他们的智慧和经验,与大家共同分享。

  “情人节送啥最具惊喜”?是今年情人节令恋人犯愁的一个话题。好在,去年热映大片《非诚勿扰2》中,“300万元寿险保单给女友做情人节礼物”的情节,给热恋中的情侣带来了绝佳灵感——不过且莫急于效仿,对尚处热恋阶段的情侣而言,这显然是无法买到的一份礼物。

  主人公秦奋从保险界朋友手中买来一份保险,并将受益人填为女友笑笑的名字,“人家年纪轻轻跟了我,我要有个三长两短的,能对人没个交代吗。”秦奋的这一理念,得到了许多热恋情侣的认同:世上不是所有的承诺都能实现,不是所有的愿望都能达成,只有那份汇聚众爱的保障,才是伴随爱人一生的珍贵礼物。

  随着节日经济的日渐火爆,西安不少保险公司都在2月份借机推出了“爱情概念”保险。从市场情况来看,前往咨询并有购买意向的夫妻和情侣数量可观。很多夫妻都给自己的另一半购买了“重大疾病”及“附加意外”等险种。就在这个过程中,热恋中的情侣们却发现,自己筹划已久的礼物无法成功送给心中的他或她——无论是想为对方投保、抑或将自己保单的受益人填成对方,保险公司都不予受理。

  “这是因为,未建立夫妻关系的恋人之间相互赠予保险存在着法律障碍”。百年人寿陕西分公司业务总监张强对记者介绍说,按照《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投保人对本人、配偶、子女、父母以及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之间具有保险利益。“这是基于可保利益原则和风险规避原则。保险公司在承保时通常不仅要求投保人和受益人之间有保险利益,还要求受益人与投保人之间有保险利益,也就是说,只有父母、子女或存在婚姻关系的夫妻之间才能相互投保并作为受益人。”张强表示,这一点在制式保险文书中有着清晰体现,“对既无血缘关系、又无法律夫妻关系的恋人而言,保险文书中‘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关系’这一必填栏目就显得无从下笔了。”他进一步引申介绍,除恋人关系外,即使是企业出钱给员工购买寿险,企业主都不可以作为投保人出现。

  当然,对一心选择爱情主题保单礼物的恋人们来说,这并不意味着会彻底失望——张强建议:还有一个险种可以参考,即意外险卡式保单,这一险种最大的特点就是可以由对方亲自激活,而不受投保人和受益人亲缘关系的影响。(记者 刘宁)

【编辑:曹文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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