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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小心产品"巨额赎回限制" 滚动型理财产品要提前(2)

2012年03月26日 13:53 来源:今日早报 参与互动(0)

  -投资提醒

  滚动型理财产品替代超短期产品

  购买容易赎回要小心

  在超短期理财产品遭到禁令之后,开放式滚动型理财产品成为最有力的替代者。各大商业银行还对正在运作的开放式或滚动型理财产品进行了收益率的上调,一些产品的收益率甚至超过了4%。不过理财师提醒说,这类产品往往有巨额赎回限制,投资者如果要用大额资金最好能够提前赎回。

  据媒体报道,某银行在去年10月发行的一款滚动型理财产品收益率一下子从3%以上跌落到1.75%。面对如此重挫,投资者纷纷向银行提出赎回要求。然而不少投资者却发现无法在申请当日就赎回,银行的理由是“巨额赎回”的限制。该银行官方网站上的公告显示,2011年12月1日,这款人民币理财产品赎回申请之和超过上一工作日(2011年11月30日)产品总份额的10%。根据产品契约中“开放期净赎回份额超过上一日理财产品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当出现巨额赎回时,银行可以根据理财产品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确认赎回或部分确认赎回”的约定,该银行决定于2011年12月1日起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投资者可于下一开放日重新进行赎回申请。

  无疑,这一公告就意味着这款产品的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赎回产品。而如果在未来一段时间内该产品收益率继续下滑,那申请赎回产品的投资者可能更多,那遭受巨额赎回限制的可能性进一步增加。这对于本来就寄期于流动性的投资者来说绝对是个“噩耗”。事实上,并非仅仅这款产品有巨额赎回的限制,银行的很多理财产品都有此类的限制。理财师提醒说,投资者如果要赎回大额资金,一定要充分预留时间,最好能提前1至2天赎回,免得资金到时“动弹不得”。本报记者 刘伟

【编辑:曹文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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