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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个人境外直接投资重开闸 "首试"条件成熟好处多(2)

2012年04月12日 10:30 来源:解放日报 参与互动(0)

  “首试”条件成熟好处多

  记者看到去年公布的 《温州市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方案》中论述,温州率先试点个人境外直投,具有较好的条件基础。2009年,温州人均GDP32595元,按平均汇率折算达4722美元,处于工业化发展中后期,说明温州对外直投已具备资本输出的基础经济条件。同时近年来,温州市企业境外直投和个人外汇收支双向增长。截至2009年底,经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批准“走出去”的境外企业和机构近600家。每年,大量海外投资项目来温州推介,面向的客户九成以上是中小企业和个人投资者。目前温州在海外有80多万侨民,在海外除了建工厂外,还设有不少温州商贸城及批发市场……这些都说明温州具有个人境外直投巨大的潜在市场需求。

  《方案》还认为,温州试点个人境外直投至少有5方面的意义:有利于拓宽民间资金投资渠道,引导民间资金合理合法“走出去”;可加强个人项下跨境资本流动管理,有利于维护个人境外投资的合法权益;促进境外投资的便利化,方便了过去无奈“变身”通过设立公司对外投资的个人;有利于加速 “走出去”和“引进来”,推动内外温州人互动,从而有效促进温州开放型经济转型发展;有利于为国家推进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和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积累试点经验。

  试点以“一年2亿美元”起步

  据了解,新、老版本《方案》内容基本一致,对个人境外直投的审核上设置适当准入条件,要求投资主体18岁以上、拥有温州户籍。投资方式限定为:通过新设、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设立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的行为,并设定限制投资的对象和区域:不准投资设立境外特殊目的的公司,或涉及我国禁止出口的技术和货物、能源、矿产类境外投资以及与我国未建交国家的境外投资等。

  另外,投资者可使用自有外汇资金、人民币购汇或经温州市外汇局核准的其他外汇资产来源等进行境外直投,也可将境外直投所得利润留存境外,用于境外再投资。不过,投资前,温州市商务局等将负责对投资主体资格、项目等进行审查,开展相应核准登记管理,相关部门还计划建立个人境外投资联合年检制度。

  对于温州人最为关注的投资额度,根据新《方案》,投资者单项境外投资额不超过等值300万美元,多个投资者共同实施一项境外直接投资的,投资总额不超过等值1000万美元,而个人境外直接投资年度总额不超过2亿美元。对于这总额“2亿美元”,周小平强调这是指试点期间温州一年所有个人境外直接投资总额的上限,对此,记者所采访到的不少海外温州商人都表示“太毛毛雨”。周小平说,试点阶段,求稳和小步前进才是主要基调,“另外,试点工作何时正式启动,我们也在等待相关确认消息。”本报记者 李晔

【编辑:曹文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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