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央视炮轰信用卡全额罚息 银行称针对恶意透支

2012年10月30日 09:25 来源:成都晚报 参与互动(0)

  日前,央视《每周质量报告》炮轰信用卡逾期还款全额罚息一事,节目中专家指出滞纳金超过本金不合理。记者昨日调查发现,成都市多家银行对于逾期还款持有两种不同的态度,全额计息和按未偿还部分计息,两者计息相差超过6800倍

  央视曝光

  陕西居民遭遇“天价罚息”

  央视报道称,今年7月,陕西户县居民王某因涉嫌恶意透支高达约44万元,被警方刑拘。但记者调查发现,通过5家银行提供的消费记录来看,截至2012年8月,王某实际刷卡消费和取现的部分只有11万5千元,其余30余万元都是逾期未还欠款而产生的利息和滞纳金等费用。

  昨日,成都晚报记者调查本地各家银行发现,它们都按照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滞纳金。但计息方式则有两种:1、全额计息,2、按未偿还部分计息。

  本地银行

  大多采取全额计息

  记者调查发现,成都绝大部分银行采取全额罚息制度。招商银行的客服专员称,持卡人如果未能全额还清欠款,将面临全额计息的惩罚。另一家股份制银行办卡专员出示的《信用卡章程》中明确提到:“持卡人未能在到期还款日之前(含)全额还款的,所有交易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已偿还部分计收自记账日至还款日的利息,未偿还部分自记账日持续计息。”

  部分银行

  推出了宽限政策

  也有部分银行推出了各自的宽限政策,比如一家国有银行对于全额还款的客户采取容差还款方式,也就是说如果持卡人只是拖欠了10元以下的未还款项,将被视作全部还清,不再全部罚息,只需在下期账单还清即可。一家股份制银行给予了持卡人3天的缓冲时间,还款日之后3天能够偿还全额款项,都不算逾期。

  只有工行

  采用未偿还部分计息

  “据我所知,目前成都暂时只有工行采用的是未偿还部分计息。”某国有银行省分行信用卡中心的相关负责人透露,2009年工行就率先取消了全额罚息,改为“部分还款,部分计息”。工商银行客服人员也印证了这一消息:“如果是享有免息功能的信用卡,出现不能按时全额还款的情况,是按照未偿还部分计算利息。”

  银行说法

  高额罚息针对恶意透支

  某股份制银行成都分行信用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其实制定高额信用卡罚息制度,就是为了避免持卡人随意逾期,这是针对恶意透支的客户所推出的政策。”如果持卡人并不是恶意透支,只是因为特别原因无法及时还款,那么只需要在还款日前致电银行解释清楚,就能获得“宽限”。

  记者昨日采访到多家银行的客服专员,询问是否近期会调整计息制度,得到的答案均是:“暂时没有接到通知。”

  法律专家:

  滞纳金超本金不合理

  专家认为,各家银行的信用卡罚息制定得相对偏高,全额罚息的规定不尽合理。

  四川四方达律师事务所的曹倩律师认为,按照民法通则中的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收取的滞纳金和利息不应该超过本金,同时,也应该只针对未偿还部分收取费用,“银行关于信用卡逾期还款的规章是有公示的。我们只能说这项规定不合理,有‘霸王条款’的嫌疑。”

  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消费了5万块钱,还了49999元,只差1元钱没有及时还款,银行追究违约责任应当是基于1元钱,而不应当基于整个消费额度。”

  记者 王黎娟 摄影 谢辉

【编辑:黄政平】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