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 10家券商获主承销资质
2012年11月29日 11:04 来源: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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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互动(0)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8日发布《关于证券公司类会员参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市场评价结果的公告》,国泰君安、招商证券和光大证券等10家券商获得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主承销商业务资质。
据介绍,交易商协会于今年11月5日启动了证券公司参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市场评价工作。共有13家证券公司类会员向协会提交了参加市场评价的材料。
根据要求,证券公司类会员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应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分类结果AA及以上级别,在最近一次监管评价中没有达到AA及以上的证券公司自动失去主承销商资质,但其须对此前所主承销的项目履职尽责到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结束。据新华社电
【编辑:安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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