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霸王条款何时了 2012看百姓如何捍卫钱袋子(7)
铁路强制险退出舞台 鲜为人知被“保险”61年
对广大消费者来说今年保险界还发生了一件大事儿,2012年11月9日,国务院第628号令正式废止了《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同时删除了《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措施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乘客不再被强制收取票价2%的“人身意外伤害强制保险费”。
“坐了三十多年火车,今天第一次听说票价里还有2%的保险费。”刚乘坐高铁从深圳返回郑州的邓先生从上衣口袋拿出车票告诉记者,票面并没有提及车票含保险的内容,买票时售票员也未主动告知强制险事项。
大河报记者在郑州火车站附近随机采访了10位出站乘客,其中包括进城务工人员、学生和年纪偏大的市民,没有一位表示了解火车票中已含有保险。
据了解,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由政务院财经委于1951年4月24日颁布,同年6月24日实施,对铁路强制险进行相关规定,至2012年已经实施了61年。
据大河报12月3日报道,记者观察到,无论是旧版“红票”还是新版“蓝票”,票面背后的《铁路旅客乘车须知》中,仅涉及退票、行李拖带、检票时间的说明。铁路险介绍“隐形”,成为该强制险实行长达61年却鲜为人知的主因。
据了解,目前多家商业保险公司正在设计铁路险,未来,乘客购买火车票时,可根据需求自由选择是否购买保险。
【编辑:安利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