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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金融一周谈:网银汇款降费 招行曝“拼爹”招聘(3) 查看下一页

2012年12月22日 11:3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12月19日 中国新闻网:中国人寿被指“霸王条款” 退保亏60%客户喊冤

  12月18日,方先生(化名)向中新网金融频道反映他购买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鸿康两全保险(A款)(分红型)》保险。方先生认为收益太低在15个月后要求退保,经保险公司核算退回款项仅为本金的40%。客户质疑“比窦娥还冤”。中新网金融频道采访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首经贸农村保险研究所所长庹国柱,他提醒消费者“一定要看清条款再购买。”

  “当时是对方一个叫张默涵的销售通过电销渠道联系上我的。电话中一直推荐说他们那款分红型产品多么多么好,现在都存不住钱,就当是为自己未来每月存些钱。10年后可以保本的基础上收益率还根据公司的赢利情况分红,还给自己的未来买份保障等等。第一次我拒绝了,后来通过第二次、第三次电话再次游说,我当时也没认真细算,就买了。”

  中新网金融频道拨通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咨询电话,当记者问到退保问题时,中国人寿客服人员表示:“要按照现金价值来计算”。记者又拨通了中国人寿北京电话营销中心,营销中心客服表示:“我们一般不建议客户退保,因为退保的损失是非常多的,尤其是前两年他现金价值比较少,退保损失差不多得60%多。所以我们建议客户在自己没有压力的情况下适度的给自己做保额。”

  方先生说:“最关键的是当时对方销售人员电话售前对退保的扣款只字不提。我还主动问到过,但对方只是告诉可以退。没说具体怎么退,这一退折一半了。我相信任何消费者如果清楚保险退保本金近乎折一半,谁都会慎重的。”

  从方先生提供的保险合同可以看出,方先生月交款1350元,2011年8月11日合同生效,2012年11月5日方先生退保,一共缴纳了15个月保险金合计20250元,退回本金加红利共计8070.78元。

  关于退保问题庹国柱表示:“退保代价高确实是实际情况,规范的保险公司应明确告知客户几年内退保就无法拿回本金。因为消费者购买保险后,保险公司前期的费用已经发生。但根据规定保险公司必须给消费者10天犹豫期,在犹豫期之内,消费者退保会得到全额退保,视作消费者没有承诺购买保单。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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