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上一页 信托理财频现兑付危机 7万亿是繁荣还是泡沫(2) 查看下一页

2012年12月25日 14:36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信托遭遇兑付压力

  专家认为,尽管法律已确定保护投资者原则,但随着信托标的、参与主体的扩展,机构和投资者的风险意识不足,使“兑付难”等风险事件频发。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张晖明认为,与个人拆借回报相比,信托机构理应担保能力更安全、业务流程上更规范。但在资金吃紧的大环境下,一些产品在设计时轻视风险,热衷参与放贷拆借,引发担保、代销过程中的不谨慎。

  信托理财由于风险较高,一般以较高的起售门槛来筛选合格投资者。但一些代销机构违规拆分销售,使不具承受能力的投资者入市。如2012年2月,北京某第三方理财机构擅自拆分四川信托一款产品,将销售门槛降至5万元起售。此外,在一些销售人员“无风险”的误导宣传下,一些本不具备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在预期高收益诱惑下以“拖拉机”形式,集合亲友资金购买信托产品,往往埋下更大的风险隐患。

  “近期信托遭遇的兑付压力,一类是高收益债企业出现债务危机,另一类是定向增发与行情‘对赌’失败,这些投资形式均有较大风险。”

  比如,“证大金牛增长资金信托计划”合同载明,该产品未设立专门止损条款。在最不利情况下,收益率可能为零,投资者可能丧失全部本金。根据投资报告,这一信托产品参与的5支定向增发股票均一度跌破认购价。如按300万元起售额计算,144名自然人浮亏逾1亿元。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金作鹏认为,多数信托产品设计主要考虑融资人及特别委托人的利益,投资风险和责任并不对等。信托业如不及时完善对投资者的保护,可能引发一轮针对信托业的诉讼,甚至社会隐患。

【编辑:安利敏】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