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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行业销售潜规则:隐性利益输送催生诱导行为

2012年12月25日 15:59 来源:中国经济网 参与互动(0)

  在基金火并发行规模的时代,虽然国家法律法规已对基金销售作了明确规范,但一种游走于灰色地带的营销奖励机制正在业内流行——打政策擦边球进行“有偿征购”份额的现象已成行业“不成文的规矩”,有些行为甚至触及商业贿赂的红线。

  “各类误导”已成普遍现象:以博取基金公司、保险机构的灰色激励为主要目标,银行等销售渠道的客户经理屏蔽正确信息、误导推荐、或明或暗诱导目标产品销售、堂而皇之地督促客户做频繁交易,暗中损害客户利益。推动这一现象发生的,正是基金行业销售的潜规则——基金等理财产品销售除了明处的收入外,尚有暗处的利益输送诱导。据调查,每年基金公司为此主动或被动支付的“奖励”平均为其新基金发行总规模的千分之一以上,预计基金行业每年为此支出的总金额达到数亿元。

【编辑:安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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