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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收到平安股权转让申请

2013年01月11日 08:50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中国平安(601318,股吧)股权转让一事又有新进展。记者昨日从中国保监会获悉,中国平安12.32亿H股股权交易申请已经过保监会的初审,并被要求补充提交相关材料。在国开行贷款风波暂告一段落后,2月1日的交易“大限”可能将成为该项股权交易所面临的最大考验。

  保监会进行了初步审核

  中国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昨日告诉记者,保监会已收到中国平安集团有关股权转让的申请,并按规定进行了初步审核,已通知公司补充提交有关材料。

  2012年12月5日中国平安公告称,正大集团将以部分现金和部分国开行授信的方式将余下的575亿港元收购款项支付给汇丰。12月7日,平安宣布第一步152亿港元的现金交易已然完成。第二步交易所涉资金总额为575.36亿港元。

  由于这笔价值约575亿港元的H股股权在平安总股本中的占比超过5%,因此需要得到保监会的批准。根据此前汇丰控股与正大集团的协议,余下的价值575亿港元收购款项将在2013年1月7日或保监会批准交易后的九个工作日(取较后日期)内完成支付,且协议最终有效期限为2013年2月1日晚11点59分。

  根据中国保监会的相关规定,对于股权转让申请,保监会将自受理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过,即使平安于昨日已经补齐相应材料,并当场获得保监会的受理,到2013年2月1日之前也只剩下16个工作日。股权收购申请能否如约获批,成为最大的悬疑。

  股权转让尚未正式受理

  根据中国保监会的相关规定,保险公司变更出资人、股权转让向保监会提出申请时,需提交如下六项材料:公司董事会同意股份转让的决议;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转让时报送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转让股数、转让价格及股权转让协议;股份受让方的基本情况、拟出资增(减)金额及其经审计的连续3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股份受让方与公司股东之间关联关系的说明;中国保监会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同时,转让股权应当符合保险公司股东条件和持股比例。

  分析人士表示,若保监会要求平安补充有关材料,则意味着这项股权转让申请还未被保监会正式受理,自然也更谈不上审批通过。按照行政审批许可的流程,只有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已经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情况下,保监会才会正式受理平安的股权转让申请。

  分析报告

  收购若遇阻交易或取消

  德意志银行昨日公布分析报告表示,按目前保监会规则,收购内地任何保险公司股权,均需以内部资金支付,外部融资是不允许的。故此,正大集团不能够以国开行贷款收购平安股权,贷款被叫停似乎是一次自然结果。

  交银国际发布的分析报告认为,如果保监会在2月1日大限之前未批准股权收购申请,除非汇丰与正大同意延期,否则交易就将取消。如果收购受阻,可能会对平安股价造成负面影响,因为汇丰需要重新寻找接盘方。

  记者 张轶骁

【编辑:曹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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