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去年银行理财产品平均收益率4.11%

2013年01月30日 07:52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昨日,记者从中国银行业理财业务热点问题研讨会上获悉,截至2012年底,我国银行业理财产品共存续3.22万款,理财产品的平均收益率达到了4.11%。中国银行业协会表示,银行业理财产品整体风险可控,且发展潜力巨大,需要进一步提高规范要求和标准。

  收益率超一年定期存款利率

  中国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部主任王岩岫昨日表示,自2005年以来,我国银行理财产品得到了快速发展。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银行业理财产品余额达到7.12万亿元,而理财产品的平均收益率达到了4.11%,高于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的最高上限3.575%。

  他还表示,理财产品在社会融资中占重要地位,是引导社会资金合理投资的渠道,且有利于人民群众财产性收入的提高。统计显示,2011年全国160家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理财产品为投资者创造收益超过1750亿元,2012年全国开展理财业务的18家主要银行,为客户实现投资收益2464亿元。

  王岩岫称,银行理财产品发展速度虽然较快,但只占银行业务的5%左右。目前我国处于新一轮财富积累期,高净值人数和私人银行客户增长迅速,因此理财业务发展仍有较大空间。

  风险边界需明晰

  在肯定理财产品取得成绩的同时,昨日参会的监管层也指出了该领域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银监会主席助理阎庆民称该领域有“三个不一致”现象,即银行与客户对理财业务风险收益特征认识不一致、银行内部管理水平与业务发展步伐不一致和银行业务发展与监管要求不一致。

  阎庆民表示,银行认为,理财产品,特别是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收益应该“随行就市”;而大部分金融消费者将理财视为一种变相的存款,没有将其作为一种投资,期望“旱涝保收”。对风险收益特征认识不一致,就容易产生纠纷。加之个别银行存在信息披露不充分、风险提示不到位等不规范销售行为,以及违规开展“资金池”理财业务等问题,导致风险边界模糊。

  对此,银监会一方面将督促银行在产品设计、销售、信息披露等方面履行责任,维护客户合法权益和银行声誉,建立“卖者有责”的文化;另一方面要加强消费者教育,提高金融消费者风险意识,宣传理财与存款的区别,营造“买者自负”的氛围。同时,监管层还要推动加强银行、证券、保险监管政策的协调性。

  去年,理财产品在继续高速增长的同时,其风险也逐渐显现。违规代售、不规范私售、巨额亏损等问题浮出水面。对此,银监会此前表示,今年将严格监管理财产品设计、销售和资金投向,严禁未经授权销售产品,严禁销售私募股权基金产品,严禁误导消费者购买,实行固定收益和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分账经营、分类管理。

  ■ 相关新闻

  “资金池”将成银监会检查重点

  中国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部主任王岩岫昨日表示,目前仍有部分银行继续开展不规范的“资金池”理财业务。对此,银监会已将该项业务列为今年重点检查目标,各商业银行应尽快自查自纠。

  所谓“资金池”运作,是指银行将不同类型、不同期限的理财产品募集到的资金归集起来,投向拥有债券、票据、信托、信贷资产等多种资产的“池子”里集合运作。为保证募集资金与项目所需资金的平衡,银行便滚动发售多种期限的产品,业界将其称作“期限错配”、“短借长贷”。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昨日表示,“资金池”内产品不透明,不同类型产品难以做到分账经营。此外,资产安全也存在风险,“池子”里的资金有可能流向平台贷等高风险的资产并出现亏损,因此应该成为监管的重点。(记者沈玮青)

【编辑:陈鸿燕】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