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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非金融机构支付市场发展 完善管理机制

2013年02月06日 09:01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参与互动(0)

  日前,央行发放了第六批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26张,至此已累计发放223张支付机构牌照,显示了非金融机构支付市场的巨大增长潜力。对于一国经济金融发展来说,支付清算体系是最为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也是各类金融交易顺利进行的依托。通常来看,按照服务主体的不同,支付清算市场可以分为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

  近两年非金融机构支付市场不断完善,但还存在某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目前非金融机构只是以政府规章的形式予以描述,在法律层面上还缺乏准确定位,使得非金融机构发展缺乏制度基础。二是非金融机构支付市场存在结构性失衡。虽然市场集中度较高,但在区域、行业的布局与结构,在产品创新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三是在消费者和客户权益保护方面,还存在不足之处,如能否更好地保障客户备付金权益,以及对于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等。四是支付平台也有被滥用的可能,如预付卡发行和受理中的违规。五是在宏观层面上,会产生影响金融稳定的因素,如反洗钱风险。六是在微观层面上,支付服务平台的技术安全,直接影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的运作效率与公众认可程度。

  应该说,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市场具有良好前景,已经得到了各方公认。可以预见的变化包括:将来这一市场的交易规模会保持高速增长;支付服务企业会多元化发展;支付服务对象将涵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诸多行业;支付服务渠道和平台不断创新,其中移动支付将成为主流支付行业;针对市场需求的变化,与信息技术进步相结合,新型的支付服务工具与产品将不断出现。

  现实中,要促使非金融机构支付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是必要的。现有管理办法只作出了原则性的监管规定,对诸如市场准入、监管模式、沉淀资金监管、消费者保护、反洗钱和跨境支付等方面的法律制度设计还不尽完善。

  首先,我国的多层次监管机制尚未建立,未来需要借鉴欧美经验,构建立体化的监管机制,并明确中央不同部门之间、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部门监管与行业协会自律之间的责权划分。

  其次,在监管模式方面,欧美国家通常实行较为宽松的市场准入政策,但有非常详细的准入要求。在此方面,我们需要根据国情,适应行业和地区现实,逐渐推出差别化的准入门槛,也可考虑在准入阶段就要求企业设立风险保证金,在技术安全方面推出规范化的、严格的申请技术标准与文件。同时,现有市场运行监管尚未建立起来,有许多具体业务细则还未落实,支付企业的运作管理水平普遍需要提高。

  还有,在沉淀资金监管方面,现有办法未对“备付金”及“备付金账户”做明确说明,在途资金的性质、备付金产生的收益归属等问题还不明确。并且,在保障客户备付金安全同时,还需考虑效率与安全之间的平衡,以及如何支撑支付机构开展产品创新。此外,我国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是一个新兴的行业,正面临行业结构、模式和产品的迅速发展创新,未来必将涉及到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因此消费者保护也是管理的重点。

  另外,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的出现,在推动金融服务模式创新的同时,也给洗钱犯罪活动带来了新的途径。对此需要充分吸收欧美的相关经验,要求支付机构对客户身份进行严格识别;同时,对交易记录的保存和可疑交易的识别与报告,作出详细的可操作性要求。

  最后,非金融机构跨境支付监管方面还存在制度空白,但相关支付业务已经有种种变通的形式,如通过委托支付机构进行购汇、结汇等。在此方面完善管理的重点,在于明确跨境支付的机构和业务准入条件,建立跨境交易真实性审核机制,有效监控支付机构的违规操作等。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 杨涛

【编辑:曹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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