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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黑名单可“抹去”? 男子诈骗三万元获刑

2013年05月31日 08:48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一对夫妻因贷款逾期被银行拉入黑名单,全家人为此苦恼不已。不久后,一名神通广大的男子自告奋勇地提出帮忙,并收下了30000元手续费。直到两个月后,这对夫妻才发现上当受骗于是报警。近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审理,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阿俊(化名)有期徒刑一年半。

    2012年4月初,阿强因与他人产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且欠下债务被列入银行贷款黑名单,阿强便找莫某帮忙,归还银行贷款以便能继续向银行再次贷款。莫某随后将阿俊介绍给阿强夫妻二人。

    在小榄镇一家高档酒楼见面后,阿俊声称能找人消除银行贷款黑名单,又称办理上述事情要收取手续费。“我们当时看他装扮像老板,衣着整齐,又带了一个黑色公文包,又有朋友介绍,就相信了他的话”,阿强回忆说。

    当年4月9日,阿强的妻子阿红将人民币30000元转账到阿俊的银行账户。但阿俊收到这笔钱之后并未“办事”,而是全部用于个人挥霍。两个月后,因阿红、阿强不断催促,阿俊通过转账退还了一万元,但阿强夫妇并不满意,转而报警。同年6月22日,公安人员在小榄镇东堤路东区治保会对开路段将被告人阿俊抓获归案。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阿俊无视国家法律,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惩处,遂判处被告人阿俊犯诈骗罪,处以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记者/郑平 通讯员/李世寅

【编辑:安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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