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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卡消费商家加收"价外价" 律师:或涉嫌价格欺诈

2013年06月17日 09:48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刷卡买100多元钱的东西,居然还要多收手续费。”昨日,人民大学学生王楠在一家小卖店被收取了一笔“刷卡手续费”。笔者调查后发现,在北京的部分实体店以及网上的一些店铺,商家向刷卡购物的消费者收取手续费的现象并不鲜见。相关专家表示,刷卡产生的手续费应由商家承担,不能转嫁给消费者。

  在走访海淀、朝阳多家烟酒专卖店、小型超市和小型餐馆后,笔者发现其中一些商户在消费者刷卡时需收取1%的手续费。“我们是属于小本经营,每样东西也就赚几毛钱,你刷一次卡我们就要给银行一块多,这样我们不就亏本了嘛?”苏州街一家烟酒专卖店的店员坦言。此外,一些商家设定了刷卡消费的最低金额。在海淀南路的一家小商品店中,消费者需要买够15元以上的商品才可以刷卡。还有市民反映,一些餐馆需消费100元以上才可刷卡结账。

  网店中也存在商家向消费者收取手续费的现象。专售电玩的淘宝店铺“MVE”虽注明支持信用卡支付,但店主却上架了名为“信用卡付款的朋友,请拍这个补1%的手续费”的“商品”,消费者用信用卡消费时,要以购买这个“商品”的方式向店主缴纳手续费。这一现象在其他淘宝店中较为普遍。对此淘宝网给出的解释是,在支持信用卡支付服务的卖家购物,店家不得向买家收取任何费用。但是,如果淘宝商户不支持信用卡支付,消费者可以选择自行承担1%的手续费使用信用卡完成付款。

  针对商家向消费者收取刷卡手续费的现象,中国银联的工作人员表示,这违反银联的相关规定,刷卡手续费应由商家承担,商家不能向消费者收取任何手续费,也不能设定刷卡消费的最低限额。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郭田勇认为,消费者刷卡的手续费应全部由商家缴纳,将手续费转嫁给消费者,不仅损害消费者的权益,而且损害商家的声誉,长远来看也对商家的发展不利。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认为,这是商家向消费者收取“价外价”的行为,违反公平交易的原则,甚至涉嫌价格欺诈。

  在被商家收取刷卡手续费时,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针对实体店收取刷卡手续费,银联的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可拨打银联热线95516进行投诉。在投诉时,消费者需提供店铺名称和地址,并提供刷卡收据作为凭证,或跟随工作人员到现场与商家对质。确定情况属实后,银联会向商家做出相应处罚并追回消费者的损失。

  邱宝昌律师提示,消费者无论在实体店还是网店遇到这类问题时,首先应拒绝付款,并与商家协商解决。其次可向消费者协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发改委物价部门进行投诉,让有关部门从中协调解决。(实习生 莫江江)

【编辑:安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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